原标题:福州景区节假日期间提价等13种行为将被“拉黑”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近日出台了《福州市景区价格行为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对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的信用管理作出规定,元旦起执行,有效期5年。节假日期间提价等13种行为将被“拉黑”。
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各类对外开放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与文化遗产地、自然保护区、红色旅游景区、人文景观(含文物古迹、宗教场所、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各类公园(含动物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以及商业性投资建设并经营的游览场所。
规定将景区及相关服务价格信用行为分为价格守信行为和价格失信行为。价格失信行为包括13种,例如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及之前一个月内,提高景区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运输等重要服务价格;未经批准设置园中园门票;区别境内和境外游客、本地和外地游客等设置歧视性门票价格等。
价格失信行为根据失信情况分为一般价格失信行为、较重价格失信行为和严重价格失信行为3个等级。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被列入严重价格失信程度,5年内不得提高门票价格。(福州日报记者 蒋雅琛)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