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福州    厦门    泉州    漳州    三明    龙岩    南平    莆田    宁德    平潭 

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农博会·第二十一届海峡两岸花博会_fororder_福建1
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服务福建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福建

种子和毒蛇藏身包裹闯关 入境邮件违禁物品大幅增加

2018-01-10 11:32:27|来源:厦门网|编辑:颜学辉|责编:孟慧

  【法治 列表】【滚动新闻】【地市 厦门】种子和毒蛇藏身包裹闯关 入境邮件违禁物品大幅增加

  邮寄包裹之塑料碗中装着活蛇。

  【法治 列表】【滚动新闻】【地市 厦门】种子和毒蛇藏身包裹闯关 入境邮件违禁物品大幅增加

  邮寄包裹之图册夹藏种子。

  【法治 列表】【滚动新闻】【地市 厦门】种子和毒蛇藏身包裹闯关 入境邮件违禁物品大幅增加

  ▲藏身邮寄包裹之中的彩虹象甲。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崔昊 通讯员林烨 吴志平 图/厦门检验检疫局提供)不要小看了一个个快递包裹,在出入境邮寄渠道,你不知道下一个包裹里是毒蛇还是虫子。伴随着入境邮件的增多,违禁物品也大幅增加,邮寄入境的违禁品可谓五花八门、无奇不有,个性宠物、新奇花卉等不断通过邮寄渠道妄图闯“关”入境。

  昨日厦门检验检疫局通报了2017年邮寄物检疫情况,去年出入境邮寄渠道共截获禁止入境物985批,其中植物类526批,动物类367批;检出有害生物25种,共131种次,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种次同比增加150%。

  动物标本禁止入境

  去年11月30日上午,厦门邮快件口岸入境通道的X光机上,突然接连出现几个内容物排列整齐的包裹。放大查看后发现,它们形态高度一致,疑似具有前后足,类似昆虫特征。打开箱子,一股腐臭味便扑鼻而来,包裹里数百只的“彩虹象甲”标本被固定在纸板上,前后足依次张开,共计730只,创下近年来全国单批截获昆虫标本数量之最。

  该批象甲未办理相关检疫审批手续及国外出具的相关证书,检验检疫人员依法出具《进出境邮寄物检疫处理通知书》,对该标本进行销毁处理。

  提醒 动物标本因其制作、形成过程没有明确的标准,安全卫生状况难以把握,极易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入境。根据规定,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属于禁止携带的产品。

  种子植物偷渡“种”下大麻烦

  去年8月8日,厦门局从泰国寄来的包裹中截获了一本特殊的种子画册。大波斯菊、莴苣、茄子、矮牵牛、鼠尾草等28种46包,525克、9万多粒种子,被人事先用透明胶带将小袋种子粘贴固定在书内页,藏匿于画册中试图瞒天过海。这批寄来的种子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检验检疫人员依法对其实施截留销毁处理。

  去年9月,两件来自乌克兰的邮寄物未进行申报,X光机图像显示内容物呈圆球状。经鉴定,这两批植物均为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的濒危植物黑王丸(Copiapoa cinerea)。这是厦门地区首次截获濒危仙人掌科植物。检验检疫人员已依法对这两批濒危植物予以截留,在采取严格检疫措施的条件下进行隔离种植。

  提醒 未经风险评估和检疫审批,来源、品种及卫生状况不明的种子和植物,很有可能成为外来有害生物远距离入侵传播的重要载体。根据规定,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属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物品。

  稀缺萌宠巧伪装亦被截获

  近年来,随着国内爬宠市场的兴起,越来越多的新奇爬宠受到宠物爱好者的追捧,而国外爬宠市场起步早,培育品系多样,从国外邮寄爬宠趋势愈演愈烈。

  去年6月25日,一件来自加拿大的入境邮件经过X光机检视时显示屏图像显示在塑料包装容器内,有不规则条状盘旋物。打开包裹后,三条颜色艳丽的活蛇盘踞其中。经检验检疫专家鉴定,此次截获的活蛇名叫玉米锦蛇,均为变异品系,培育时间已经达到十几年之久,每一条都具有独一无二的颜色和样式,价值不菲。

  无独有偶,去年8月9日,该局再次从桶装面中查获4只活体有毒黄环林蛇。寄件人事先将桶装面中泡面取出放置于四周以制造假象,再将活蛇藏匿于桶装面中。

  提醒 国外活体动物一旦入境,极易造成有害生物入侵或引发疫病疫情传播。根据规定,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图片默认标题
【HI老外主推】【龙岩州】【移动版】【Chinanews带图】非洲法语国家学员来龙岩学习中式烹饪技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