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名尤溪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尤溪县梅仙镇坂头街一号违法违建,盼当地关注。对此,中共尤溪县委办公室回复,梅仙镇坂头街1号为原址复建的梅仙村老船工活动综合楼,梅仙村老船工协会在尚未取得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采取边批边建的方式开工复建,尤溪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梅仙镇政府多次到现场制止,并下发相关通知书,要求该项目立即停止建设,待项目用地审批后再动工。日前,梅仙镇人民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小组,配合并督促九都社区老船工协会收集相关报批资料,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网民留言】
杨书记你好,梅仙镇坂头街一号违法违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已经盖好2层钢筋结构,现在正在建设第三层。我可以负责任的说,2017年9月15日开始。占地一千多平方米的建设项目违法。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给尤溪县委杨永生书记留言,反映“梅仙镇坂头街一号违法违建为什么没人阻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因尤溪河梅仙段防洪堤建设需要, 2016年9月初,九都社区老船工协会(原为尤溪县航运公司)将位于梅仙镇坂头街1号的办公大楼拆除,让出部分用地用于防洪堤建设。为尽早恢复老船工协会办公场所,经梅仙村两委提议,2016年9月28日梅仙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同意老船工协会在原址上按规划设计自行复建梅仙村老船工活动综合楼。
在推进过程中,梅仙村老船工协会在尚未取得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采取边批边建的方式开工复建。接到群众反映后,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梅仙镇政府多次到现场制止,并先后下发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建筑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项目立即停止建设,待项目用地审批后再动工。
目前,梅仙镇人民政府已成立工作专班小组,配合并督促九都社区老船工协会收集相关报批资料,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承办单位:尤溪县梅仙镇人民政府)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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