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福州    厦门    泉州    漳州    三明    龙岩    南平    莆田    宁德    平潭 

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农博会·第二十一届海峡两岸花博会_fororder_福建1
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服务福建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福建

福州街头机动车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越来越常见

2018-03-15 10:26:47|来源:福州新闻网|编辑:颜学辉|责编:孟慧
2018-03-15 07:41:50 王元锴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我来说两句  

  【福建时间 主推】【滚动新闻】【地市 福州】福州街头机动车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越来越常见

  杨桥中路,车辆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

  福州日报记者 王元锴/文 池远/摄

  近来,不少市民发现,在斑马线前,总能碰见机动车主动减速缓行甚至停车等待,让行人先行的暖心行为。随着交警部门斑马线前机动车不礼让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广大车主的礼让意识不断增强,礼让成为越来越多车主的自觉行为。

  一次整治:多措并举合力推动“车让人”

  去年6月,福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开展斑马线前不礼让违法行为大整治,通过现场处罚、监控抓拍和市民举报等方式,针对遇行人行经斑马线,鸣笛催促抢行;遇行人队伍行经斑马线,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同方向有两个以上车道,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其他机动车仍强行通过;机动车通过机动车信号灯或者右转黄灯路口时右转弯未避让绿灯放行行人等4种不礼让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为强化整治力度,市交警支队还在“福州交警微发布”平台“随手拍”(市区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系统)中增加“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举报功能,对有效举报按照每起7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去年11月,由市委政法委、市委文明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法学办、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等单位,联合开展以“礼敬斑马线·平安福州行”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线上和线下两部分活动,宣传斑马线礼让行为。

  其中线下活动选在市区若干有代表性的交通路口进行,由交警和交通安全志愿者以敬礼、献玫瑰花、竖大拇指点赞、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向遵守斑马线通行规定的行人和驾驶人致敬;线上活动则为通过举办方官方微信公众号(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微平台,开展“礼敬斑马线”现场活动微直播,以及“礼敬斑马线”口号征集、“礼敬斑马线”随手拍等有奖活动。

  一个转变:斑马线前自觉礼让渐成习惯

  在一系列举措的强力推动下,福州街头机动车礼让行人渐成习惯。

  14日上午,记者来到杨桥中路空军招待所前斑马线路段。该路段未设置红绿灯,行人较多,以往人车冲突现象较为频繁。

  记者由南向北准备穿过斑马线时,一辆红色大众轿车在车道上缓缓减速,接着停在停止线前。车主微笑着向记者挥挥手,示意记者先行过街。记者走至对面车道,该车才缓缓起步,继续前行。

  随后,记者来到湖东路尚宾路口,该路口是交警部门最先启用专用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为的路段之一。记者看到,只要有行人准备穿过斑马线,过往车辆都会自觉减速,让行人先通过。即使斑马线上没有行人,也有不少车主习惯性减速。而受到机动车礼让的不少行人,也在穿过斑马线后,向车主伸出大拇指或点头微笑致谢。

  一种声音:小小举动温暖你我他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交通参与者,了解他们对机动车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理解。

  福州永丰驾校教练张文泽说:“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是道路交通法中明确规定的,也是驾校在培训学员时反复强调的。尽管如此,以前还是有部分车主随着驾车时间和经验的增加,渐渐忘记了这一要求。如今,通过交警部门的严管和教育,斑马线前车主礼让意识逐渐增强,这也是一种‘不忘初心’。”

  车主谢先生说:“以前,我的开车习惯不好,有时即使看到前方斑马线上有行人,也会习惯性地争取抢在行人通过前冲过路口。是一件小事让我的观念发生了转变。有一次,在礼让一位腿脚不便的老人后,一旁的志愿者为我送上了一朵红玫瑰。看着玫瑰花和老人的笑脸,我才意识到这一小小的礼让,能给自己和别人都带来快乐。从那以后,在斑马线前,我都会习惯性地减速礼让行人。”

  市民陈女士说:“对像我这种经常要带孩子上街的妈妈来说,过斑马线心理负担挺大的。以前总害怕带孩子过马路时,会来不及躲避突然驶出的机动车。现在,看到车主们主动礼让的行为越来越多,我心里着实高兴,带孩子上街也觉得更安全了。现在我也在学车,我会一直记得,要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

图片默认标题
【HI老外主推】【龙岩州】【移动版】【Chinanews带图】非洲法语国家学员来龙岩学习中式烹饪技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