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福州    厦门    泉州    漳州    三明    龙岩    南平    莆田    宁德    平潭 

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农博会·第二十一届海峡两岸花博会_fororder_福建1
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服务福建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福建

共享电动车试水漳州市场 未上牌能否上路行驶?

2018-03-20 11:36:32|来源:闽南网|编辑:颜学辉|责编:孟慧

  原标题:共享电动车试水漳州市场 未上牌能否上路行驶?

  市区有两家运营商投放了1500多辆共享电动车,不过都尚未办理牌照。

  【舆情 主推】【滚动新闻】共享电动车试水漳州市场 未上牌能否上路行驶?

  过去的一年,白的、绿的、蓝的、橙的、黄的,各色共享单车迅速占领市区的大街小巷。近段时间,共享单车的“近亲”——共享电动车也出现在了市区的街头。不过,这些共享电动车并没有上牌,市民不禁要问,未挂牌的共享电动车能上路行驶吗?

  现象:共享电动车试水漳州市场

  目前,出现在市区街头的共享电动车有哈罗单车和橙车出行两个品牌。前者推出的电单车外形与同品牌共享单车颇为相似,蓝白的车身,配有脚踏,只能单人乘坐,不同的是电单车的车座下装有一块电瓶,车把上配有电量显示器。橙车出行推出的电动车,外形更接近于市面上出售的普通电动车。两款共享电动车都未上牌,并都在车身醒目位置标有“未满16周岁严禁使用”的提示。

  记者体验发现,共享电动车的使用方式与共享单车如出一辙,哈罗电单车可直接通过支付宝扫码交付押金后用车,计费为每半小时2元,不超过半小时按2元收费;橙车出行则需下载App,进行手机实名注册,交付押金后,扫码用车,计费为起步价1.9元,半小时后按每5分钟0.5元计费,24小时内封顶19.9元。

  与共享单车不同的是,两款共享电动车都需要定点还车,非指定地点无法还车,行驶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扫码临时锁车,但期间会持续计费。

  记者分别骑乘了两款共享电动车,哈罗电单车的速度相较于普通电动车要慢一些。橙车出行和普通电动车车速相当,但出现了喇叭按不响、多次操作无法还车的问题,最后记者只能拨打客服电话,通过后台还车。

  随机采访中,多位市民认为,共享电动车速度比共享单车更快、更省力,但因为需要定点借车和还车,所以没有共享单车那么便捷。

  运营方:正着手报有关部门核准

  面对没有上牌的共享电动车,一些市民质疑其能否上路行驶?哈罗单车漳州区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投放到漳州市场上的电单车有1300多辆,在芗城、龙文两区共设置了600多个车辆停放点,尚处于试运营阶段,正着手报有关部门核准。

  橙车出行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只投放了200部左右的共享电动车,属于试运营阶段,正在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相关手续也正在完善当中。

  橙车出行App上还注明“测试期间仅限芗城区及高校区使用”,并提示“芗城胜利路,龙文迎宾路重点严管”。

  交警:未上牌电动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芗城交警大队民警明确表示,未挂牌的电动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目前市区投放的共享电动车均未到芗城交警车驾管中队办理牌照,为企业私自投放行为。在日常交通管理中,执勤人员一旦发现未上牌电动车在路面行驶将按有关规定扣押车辆,并对车辆驾驶人处以罚款。

  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所有上路的电动车都必须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电动车申请漳州牌照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并在《漳州市准予销售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车实行上牌制度,能够督促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发生事故后能有效防止交通肇事逃逸的发生,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芗城交警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对于共享电动车的相关准入门槛以及管理规范,有关部门已经在着手调研和制定细则当中。民警也呼吁,市民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有正规牌照的车辆出行,确保交通安全。

  (记者陈铃清 通讯员陈衍芬 文/图)

图片默认标题
【HI老外主推】【龙岩州】【移动版】【Chinanews带图】非洲法语国家学员来龙岩学习中式烹饪技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