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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口岸通关提效降费实施方案出台

2018-12-10 09:07:47|来源:福建日报|编辑:葛宁远|责编:尹红燕

  原标题:口岸通关提效降费实施方案出台

  到2021年底,全省口岸整体 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

  近日,省政府办印发《福建省口岸通关进一步提效降费 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实施方案》,明确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全面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到2021年底,全省口岸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

  方案明确具体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单位。到2018年底,口岸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三分之一;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比2017年降低100美元以上;需在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数量比2017年减少1/3以上,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联网核查。到2020年底,相比2017年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降低一半。到2021年底,全省口岸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

  提效工作方面,方案要求港口企业提升作业能力,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海运提单电子化,口岸作业无纸化,福州罗源湾、江阴港区实现夜航,福州空港口岸推行7×24小时通关,为口岸查验提供必要保障。

  中介公司和外贸企业要改进作业方式,推行提前申报,实现口岸物流与监管并联作业。企业在海关总署规定的传输时限内传输舱单电子数据、理货报告电子数据,进境货物抵港即时理货,完善业务管理,提高申报效率,加快转关运输,及时缴纳关税。港口企业根据船公司的要求,合理安排干支线航线船舶靠泊作业,原则上24小时内完成货物出港区运输作业,最长不超过48小时。船舶代理、货运代理公司积极协调进境地港口加快货物流转,争取24小时内完成转运。

  口岸查验部门要推广运用提前申报、实施海关通关作业前置、监管证件联网核查,将需在进出口环节验核的86种监管证件减至48种,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除海关有其他要求外,出口报关单无需上传随附单证,积极推广报关委托书电子签约。实施先放后改,对不涉证且不涉税,仅涉及查验后改单放行的报关单,允许在海关放行后修改报关单数据。优化检验检疫作业,推行进口矿产品等大宗资源性商品先验放后检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鲜活产品检验检疫流程,加快查验放行。加快推广先期机检、智能识别、集中审像等应用。落实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海关、边检、海事一次性联合检查。完善“单一窗口”功能,将服务功能从一般贸易向跨境电商、金融、邮件、快件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等扩展。应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主要国际贸易环节、主要运输工具,主要进出口商品全覆盖,实现一点接入、一次提交、一次查验、一键跟踪和一站办理。建设智慧物流平台,汇聚码头、船公司、船舶代理、客户、堆场、物流公司等港口物流参与方相关信息,实现通关与物流业务协同、数据共享。

  在降费工作方面,方案明确,船公司特别是国企船公司要减少码头操作费、海运附加费、改单费等,船舶代理公司杜绝乱收费、尽量降收费。港口国有企业主动介入、带头让利,提供优质服务,带动其他企业跟进;2018年底前,换单费、港口作业包干费、回空费、报关代理费、查验代理费、熏蒸费同比下降15%,实现降费100美元以上。物价管理和口岸查验部门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项目,对涉及进出口环节的收费进行清理规范,能取消的一律取消;暂不能取消的,属于政府定价、指导价的,降低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的,通过竞争把收费标准降下来。

  方案要求,全省各口岸要在省内主要媒体、口岸现场、“单一窗口”等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实现通关流程、收费清单、意见投诉“三公开”。要开展联合检查,清理不合规收费。要畅通企业意见投诉反馈渠道,严肃查处口岸通关及收费违规的行为。(福建日报 记者 严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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