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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职 与发展同步与民生相融

2019-01-10 15:15:38|来源:福建日报|编辑:尹小兵|责编:葛宁远

  原标题:积极履职 与发展同步与民生相融——2018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上)

  这是一份成绩优异的新时代答卷:审议法规草案23项,通过17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8项,开展6项执法检查,作出决定决议9项,圆满完成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这是积极履职的新时代探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锣密鼓在3个月内作出3项决定决议;制定五年立法规划优先安排促进乡村振兴、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立法项目,审议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审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确保重大改革举措有序推进、有效落实;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企业经营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精准脱贫等报告,推动补齐民生短板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顺利完成。

  这一个个数据、一项项工作,展示着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履职尽责的坚实足迹,激荡着省人大常委会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铿锵足音。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

  大局之所在,也是人大履职重心之所在。

  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观大势、谋大局、抓大事。新一届常委会履职伊始,就连续作出多个决定决议,第一时间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一致行动。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推动宪法确立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在福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定,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法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把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干部学习教育体系,把宪法列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重要内容等,推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

  数字福建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思想源头和实践起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数字中国的战略思想,坚持和运用好数字福建建设的成功经验,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推进数字福建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突破信息化核心技术,在芯片、显示面板等领域实现技术攻关,推动构建条块结合的全省信息共享体系,打通“最后一公里”等要求,力争经过几年努力,使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全面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成为国家数字经济的高地、数字中国的示范区。

  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是践行这一思想的先行省份。为把我省建成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示范区,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省级人大中首个作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决议,强调要用最严格最严密的法规制度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更多改革经验、形成更多制度成果。

  围绕改革服务发展,为加快新福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频,与实践同发展,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并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推动改革开放重大举措落地落实,确保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必须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为服务好“放管服”改革,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审议行政执法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对行政执法的定义、适用范围、职权等问题作出规定,明确禁止“钓鱼执法”“以罚代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同时,还就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作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的第三年,“十三五”进程过半,我省实施情况如何?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建设闽东北和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支持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等提出意见。同时,成立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专家咨询组,聘请19位省内外财经领域专家学者为咨询专家,成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的又一探索。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修改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等5项法规,废除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等6项已不适应改革发展的法规,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听取和审议省两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开展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中央赋予我省的先行先试政策落地见效。

  围绕民生服务群众,保障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

  省人大常委会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发展民生,把民之亟需、民之所望作为履职所向,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推动解决好人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和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物业收费难,专项维修基金使用难,小区乱停车管理难……这些老百姓生活中常见的物业纠纷“老大难”问题,将随着今年元旦起施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得以破解。为提高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采用各方座谈、调研走访、专家论证、问卷调查、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集民智纳民意,并根据近年来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对物业管理的一些制度进行既符合实际又有大胆创新的设计和安排。其中,条例赋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准业主地位,在全国省级地方立法中属于首创。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破解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省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针对幼儿园布局规划、师资培养、普惠性供给和民办园管理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还修订拥军优属条例,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多部事关民生的法规案,并着力提升监督实效,开展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传染病防治法、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等,保障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促进民生福祉不断改善。(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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