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福州    厦门    泉州    漳州    三明    龙岩    南平    莆田    宁德    平潭 

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农博会·第二十一届海峡两岸花博会_fororder_福建1
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服务福建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福建

厦门多措并举促软件信息产业长期保持较高增长

2019-03-18 11:28:35|来源:厦门网|编辑:尹小兵|责编:葛宁远

  原标题:做强“互联网+”赋能实体经济 我市多措并举促进软件信息产业长期保持较高增长态势

【福建时间列表】【厦门】【移动版】【Chinanews带图】厦门多措并举促软件信息产业长期保持较高增长

  我市软件信息产业长期保持较高增长态势。图为软件园三期。(陈凯东摄)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 李晓平 通讯员 顾令飞) 当前,我国经济正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在此关键时期,需要充分发挥软件业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软件定义”不仅能引领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生新动能,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而且能驱动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融合创新,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为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厦门市围绕名城、政策、人才、环境、招商等多要素开展工作,出实招、谋实事、见实效,产业长期保持较高增长态势。

  政策扶持

  出台新政引导产业发展

  产业发展,离不开政策的引导。我市通过出台产业新政策,更有针对性地引导和扶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发布产业白皮书,把脉产业优势,摸清存在不足;编制数字经济规划,发挥软件赋能作用,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不断发展。

  去年底,市经信局制订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鼓励企业做优做强,包括“引进奖励”“名城奖励”“投资奖励”“创新奖励”和“特色奖励”等;另一部分是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包括“平台补贴”“上云补贴”“标准补贴”“活动补贴”和“参照补贴”等。

  新政策有两个方面的创新:一是突出奖励和扶持的重点,改变此前“广覆盖”的扶持模式,着重从奖优奖强和补缺补短两方面做好引导和培育;二是首次加入对工业软件、游戏出口、企业上云等方面的奖励和扶持,体现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当前的发展趋势。新政策将于今年年中开始实施。

  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人才稀缺问题,我市修订软件产业人才政策,将人才的定义权交给企业——给出高薪的就是人才,并在人才生活补贴、落户、培训等方面予以扶持。目前,我市已为102家企业的834名按常规模式不能落户的软件人才快捷办理落户手续。

  搭建平台

  多维度开展招商工作

  在推动软件名城创建进程中,我市积极打造“名园”,厦门软件园连续两年在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评价中,成长性指数位列第一;打造“名企”,首次开展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备案工作,解决“双软认证”取消后软件企业界定难的问题,2018年已完成264家企业的备案工作;打造“名品”,评选出30件优秀软件产品和20件优秀应用解决方案,树立品牌效应,帮助厦门软件企业开拓市场。

  我市积极营造产业发展环境,举办“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发布会,促成该会6年来首次在京外举行;举办国际动漫节,为企业提供展示、沟通和互动的平台;组织企业外出参加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等各类专业展会,鼓励企业加强行业交流,拓展外地市场。

  同时,多维度开展招商工作,加大“闽企”招商,积极对接“闽籍互联网领袖峰会”等活动,吸引知名闽籍互联网企业在厦设立区域总部;推动“平台”招商,依托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平台,成功促成厦门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厦门人工智能超算中心及AI语音芯片量产项目等重要项目落地。

  融合发展

  提升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鼓励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发展平台经济,支持互联网平台不断做大,为实体经济提供“互联网+”服务;支持“软件+硬件”的复合型企业不断做强,更好地发挥软件“定义”硬件的功能;鼓励自研自用的工业软件向产品化、通用化发展,加强软件技术对实体经济的赋能作用。

  进一步加强“新基建”:大力提升城市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在厦门的推广应用,打好数字经济产业基础;引入国内互联网龙头企业,在厦门布局“云计算”结点,并争取工信部在我市设立“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依托我市软件园、湖里高新园、翔安数字经济产业园等园区,加大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方面的企业的招商,做强数字经济业态。

图片默认标题
【HI老外主推】【龙岩州】【移动版】【Chinanews带图】非洲法语国家学员来龙岩学习中式烹饪技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