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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福建出台为基层减负26条措施

2019-04-18 10:57:43|来源:东南网|编辑:尹小兵|责编:葛宁远

  东南网4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4月16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发出《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共八大方面26条措施。

  先来看要点——

  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减少30%-50%

  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

  一个省直部门单位原则上只保留1种简报

  2019年召开会议减少30%-50%

  单项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

  视频会议一般不超过90分钟

  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

  省直各部门每年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不超过1次

  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把干部从微信工作群、政务APP的“绑架”中解脱出来

  大幅删减与民生关联度不高的测评指标

  简化对领导干部一般性调研活动的宣传报道

  调查研究不得预先“踩点”

  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

  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落实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干部职工体检、带薪休假等政策规定

  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及时宣传推介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

  ……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委各部、委、办,省直各委、办、厅、局、总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学党委: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办发〔2019〕16号)要求,确保“基层减负年”取得明显实效,经省委研究,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

  1、提升政治站位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政绩观,把精力用在“实打实”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各项工作上。

  2、严明政治纪律

  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防止和纠正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

  二、大力精简文件简报

  3、大幅减少发文数量

  ▲2019年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减少30%-50%。

  ▲对印发范围较小可直接进行工作部署的,不再发文。

  ▲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和省直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或非成员单位印发布置工作任务的文件。

  4、切实减少层层发文

  ▲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

  ▲各级各部门制定文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文件中明确不再层层配套发文。

  5、严格规范发文程序

  ▲起草部门在向分管省领导送审文件稿时,不得直接请示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形式印发。

  6、坚决压缩文件篇幅

  ▲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

  ▲呈报上级的综合报告、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呈报上级的专项报告、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

  7、大力整顿精简简报

  ▲一个省直部门单位原则上只保留1种简报,从严控制非常设机构编发简报。

  ▲简报编发一般一个月不超过2期,一年总计不得超过24期;每期控制在2000字以内,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不超过5000字。

  三、从严控制压缩会议

  8、大幅压缩会议数量

  ▲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尽可能合并开会、套开会议、开视频会,减少跑会时间,确保2019年召开的会议减少30%-50%。

  ▲省直各单位每年可召开1次年度工作例会。除年度工作例会、直接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或上级明确要求召开的会议,以及因应急任务确需召开的现场调度、指挥的会议外,原则上不再召开其他50人以上的全省性会议。

  ▲会议原则上下开一级,经批准直接开到县级的视频会议,市县两级可紧接着作工作部署,不再层层另行开会。

  9、调整会议审批流程

  ▲省直各单位拟召开包括年度工作例会在内的50人以上全省性会议,均应提前15日按隶属关系先分别报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核把关后,再按程序分别报省委、省政府审批。

  10、切实提高会议质效

  ▲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

  ▲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参会人数,单项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

  ▲视频会议一般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时间一般不超过90分钟。

  ▲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

  四、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11、严格控制总量频次

  ▲从省直机关做起,省直各部门每年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不超过1次,确保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12、精简考核指标事项

  ▲除中央及省委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外,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设置以各地党委和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不得自行要求将本部门本单位专项业务工作考核纳入干部综合考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得要求考核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3、严格实行计划管理

  ▲严格实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

  ▲省、市、县三级同类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尽量结合一起进行,防止重复、层层加码,影响基层正常工作。

  14、解决过度留痕问题

  ▲纠正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以及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作为评价工作是否落实的问题。

  ▲反对“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把干部从微信工作群、政务APP的“绑架”中解脱出来。

  15、规范城市创建考评

  ▲对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进行集中清理,同时大幅删减与民生关联度不高的测评指标。

  五、改进调查研究

  16、切实解决调研不实问题

  ▲提倡开展蹲点式、随机性、暗访式调研,深入群众,解剖麻雀,现场办公,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的实效。

  ▲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走深走实,不得预先“踩点”,不得设计“经典线路”,防止层层陪同、蜻蜓点水、走马观花。

  17、减少宣传报道

  ▲简化对领导干部一般性调研活动的宣传报道。领导干部开展暗访活动事后不作宣传报道。

  六、完善问责工作机制

  18、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

  ▲不能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

  19、坚持审慎问责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确需问责的,要注意听取被问责干部本人的意见,确保事实清楚、全面客观,主动纠错情况要作为考量问责轻重的依据。

  20、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

  ▲对干部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担当作为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要大胆容错。

  ▲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跟踪了解,对影响期满、切实改正、又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要使用。

  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1、锤炼优良作风

  ▲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倡导的“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引导广大干部自觉对标先进、见贤思齐,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真抓实干、建功立业。

  22、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

  ▲把握谈话函询时机,严格控制知悉范围,既指出干部存在的问题和应负的责任,又帮助卸下思想包袱,体现组织上的人文关怀。

  23、健全激励保障机制

  ▲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落实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干部职工体检、带薪休假等政策规定,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八、压紧压实领导责任

  24、建立专项工作机制

  ▲建立省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

  25、强化主体责任

  ▲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基层减负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源头管控,按照“谁发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从严把好文件、会议的数量关、规模关、规格关、质量关。

  ▲健全监督管理,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开会和发文情况。

  ▲加强跟踪问效,每半年对文件和会议的质效进行评估,切实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问题。

  26、营造舆论氛围

  ▲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及时宣传推介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在全省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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