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2年6月,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到武平调研,充分肯定武平林改做法,作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林改的方向是对的,关键是要脚踏实地向前推进,让老百姓真正受益”的重要指示,从此,这项惠及亿万林农的改革在我省率先全面推开。为依法保护和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2009年11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规范林权登记发证的地方性法规,对福建乃至全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产生深远的影响。
条例许多制度设计都带有创新性: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林权登记发证的法定职责;作出共有人分别持证的制度设计,让每个林农都拿到林权证;明确林权登记的四种类型,促进做好林权变动登记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的合理流动;确认了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对抵押登记程序作了具体规范;根据物权法中的预告登记制度肯定了预期均山制度。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保障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巩固和拓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