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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市民可线上办理

2019-11-06 18:51:43|来源:海西晨报|编辑:尹小兵|责编:葛宁远

  原标题:租房别忘“网签” 可享多项福利 厦门全面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市民可线上办理

【要闻】【厦门】【移动版】【滚动新闻】厦门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市民可线上办理

  海西晨报讯(记者 杨俊鹏)昨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面加强厦门市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相关信息。根据规定,完成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承租人,可以享受各级政府提供的各种基本公共服务和税收优惠政策。

  房屋租赁合同应网签备案

  2017年7月,厦门市被住建部列为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又在今年7月通过竞争性评审,顺利成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示范城市,获得3年24亿元的中央财政支持资金。这对厦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建设来说,如虎添翼。

  自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厦门市围绕创新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培育市场主体、加大市场供应、强化平台建设、完善配套政策等试点内容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长期以来,由于承租双方对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参与度不高,厦门市合同备案率整体较低,长期处于10%以下。

  为此,今年10月,市住房局出台《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在厦门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开展房屋租赁活动,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房屋租赁合同通过“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进行网签备案登记。此举有利于政府对于住房租赁市场的服务和引导,也为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有效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可享多项公共服务和优惠

  根据规定,完成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承租人可以享受各级政府提供的各种基本公共服务和税收优惠政策。

  承租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申请办理居住证、按规定享受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或申请入学积分和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保健、传染病防控、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而对于中介机构、租赁企业来说,完成租赁房源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不仅使房屋交易服务得到政府法律法规的保护,还可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与政府其他各相关部门及多家金融机构进行互通互联,在住房交易服务系统推广房源,根据信用体系管理享受信用红利。符合条件的租赁企业,还可以享受相关财税政策。

  此外,《通知》明确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责任主体,规定通过房屋租赁企业成交的,房屋租赁企业是责任主体;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经营范围包含房屋租赁经营范围的物业公司促成交易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公司是责任主体;租赁双方自行成交的,出租人是责任主体。

  据了解,房屋租赁网签备案责任主体应当将房源信息上传到“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同时,若有新入市的租赁住房项目,要及时向租赁交易服务系统申报、公示相关项目及具体房源信息。

  足不出户可完成租房流程

  市民只需要使用电脑、手机等终端登录“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智慧住房租赁平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手机APP等方式,即可实现足不出户,完成租房全流程。

  据介绍,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功能丰富,使用便捷。系统具备地图找房、房源信息发布、房源信息核验、网上签约、网上支付、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及验证等功能,提供了“找房-签约-支付-备案-评价-投诉”一站式服务。

  同时,系统通过“i厦门”账号、支付宝账号等实名真人身份认证功能,对用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多重验证,确保真实有效。此外,系统还引入了蚂蚁金服等多个信用评级系统,对出租人、承租人、中介、租赁企业等主体进行信用评级,建立信息档案,充实社会信用评价体系。

  截至2019年10月31日,该系统已完成租赁合同备案3.2万份,已备案房屋面积1265.68万㎡;发布租赁房源30万套,当前处于挂牌状态的有7.1万套;系统浏览量累积达206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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