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福州    厦门    泉州    漳州    三明    龙岩    南平    莆田    宁德    平潭 

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农博会·第二十一届海峡两岸花博会_fororder_福建1
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服务福建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福建

福建:新版规范落地 纳税质效提升

2019-11-14 11:07:36|来源:福建日报|编辑:尹小兵|责编:葛宁远

福建:新版规范落地 纳税质效提升

  近日,福建安溪华祥苑茶基地有限公司财务吴传枝在网上办税时发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由备案制改为了留存备查,税务局的诚信推定让纳税人“零跑腿”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减税降费政策有力度更有温度。原来,自11月1日起,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和《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两个新版规范大幅精简纳税人办税资料,70种外部门证明类资料不再需要报送,148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业务事项和报送资料精简近50%,表证单书精简超过20%,各项业务的办理时间压缩近40%,由此带来的办税缴费体验大大升级。

  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大型的房屋建筑公司,过去申请办理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简易征收备案多达29条,在新规范实施后,他们只需要留存好相关材料,直接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纳税。公司办税人员表示,将备案制改为留存备查,减少了需要报送的证明材料,节约了企业的办税时间,提高了办税效率,企业收获了良好的办税体验。

  新版纳服规范按照“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原则,在保持原有框架体例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鼓励各地创新办税方式,进一步提高办税服务质效。在全面落实好两个规范的“规定动作”的同时,福建省税务部门应势而为,创新推出了“自选动作”,编制发布《福建省税收业务操作规范(一)》和《福建省纳税人办税指南》,从增加操作路径、扩充办税项目、指明业务流程、明确办税渠道、拓展服务内容等五个方面对两个规范进行细化,为纳税人缴费人带来了更加实质和实用的利好:在总局13个要素基础上,增加281张“表证单书”填写规范;增加社保医保等8个特色事项和11个在办税服务厅即办的基础管理事项;确定13个“全省通办”事项,62个“全市通办”事项,112个“全程网上办”事项,171个“最多跑一次”事项,提前实现2019年底70%以上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实事要办实,惠企利民才能更进一步。全省各基层税务部门在严格落实总局和省局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也推出了一些便于纳税人缴费人办事的举措,广受好评。霞浦县税务局将常用的9大类169条规范制作生成二维码,纳税人可根据需要自行扫描使用,这一举措帮了福建省舌尖上餐饮有限公司郑总一个大忙。郑总因一时疏忽未做好11月份的发票储备,通过手机扫描了发票领用流程的二维码,不到24小时邮政EMS就把发票送上门,解了燃眉之急。长泰县税务局自我加压,对规范要求进行升级,全面提速业务受理时限,以出口退税为例,该局持续推进“互联网+出口退税”服务,对出口退税分类管理为“一类”的企业,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比规范提出的10个工作日标准再提速50%,确保减税降费红利及时落实到位。

  在利好纳税人缴费人的同时,两个规范的实施也为基层税务机关提供了的整套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税费业务征管操作指引和纳税服务规范。福建福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通过优化办税服务厅配置、优化办税服务流程、强化干部职工培训,系统化地抓好两个规范落实落细。石狮市税务局组织全员学习两个规范,在减税降费的落实中运用好两个规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办税便利的双重获得感。福建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的相关人士表示,《纳服规范(3.0版)》与1.0版和2.0版一脉相承,从纳税人和缴费人角度出发,解决纳税人和缴费人“办什么、带什么资料办、哪些渠道办、多长时间办完”的问题;从税务机关角度出发,解决税务人在纳税服务中“怎么办”的问题,做到征管服务规范化、纳税服务标准化,切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纳税人缴费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

  (冯勇琦  杜静  曾培钊)

图片默认标题
【HI老外主推】【龙岩州】【移动版】【Chinanews带图】非洲法语国家学员来龙岩学习中式烹饪技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