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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霞浦县公安局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为人民增加幸福“保险”
2021-08-20 16:22:2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尹小兵责编:胡晓萌

  福建霞浦县公安局 “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再加一道幸福“保险”_fororder_群众送锦旗感谢民警为其申请保险救助金_副本

  群众送锦旗感谢民警为其申请保险救助金 供图 霞浦县公安局

       国际在线福建频道消息(陈洪亮 通讯员 庄乃文):如何以制度建设来推动社会治理?在过去的三十年间,“把心贴近群众”已经成为霞浦县公安局的一贯共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愈加复杂,给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霞浦县公安局想在前头、抓在点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近年来,结合“四下基层”工作制度,该局党委成员分批次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切实发现新时代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和群众面临的难题,创新性推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社会治理新模式:2020年5月27日,该局与保险公司签署协议,为全县56万群众购买霞浦县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总保额150.15万元。

  该项模式实行一年来,累计救助群众358人,救助资金177.218万元。霞浦县公安局推出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不仅为一方百姓增加一道平安幸福生活“保险”、打开了一条救助的新渠道,更深远的意义在于霞浦县公安局在运用市场化机制服务于社会治理领域改革,其实质是一项关系民生福祉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为民办实事”的改革实践缩影。

  社会再保障:为百姓加了一道幸福“保险”

  2020年7月23日上午,福建宁德市霞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收到了该县崇儒乡路口村村民兰某英家人送来的写有“心系百姓、为民解忧”的锦旗。而这得从兰某英收到的一笔6864.16元的保险救助金说起。

  2020年5月29日,兰某英在骑行二轮电动车时,被无号牌货车刮碰,多处受伤,肇事车辆驶离现场。因事故路段无监控视频,现场又无目击群众,案件陷入僵局。可医疗费用对兰某英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霞浦县公安局决定启动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救助机制,仅3天,就为兰某英争取到全额医疗费用的保险救助共6864.16元。这得益于霞浦县创新性推出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改革模式。

  2020年5月27日,经霞浦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霞浦县委政法委牵头,霞浦县公安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宁德分公司正式签署协议,为全县56万群众购买为期1年的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总保额150.15万元。

  该项保险主要针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救助、交通事故及精神病人伤人的政府救助、执法行为政府救助、见义勇为政府救助、信访救助等5类保险9个项目进行保险救助。据霞浦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郑寿波介绍,自生效之日起,在霞浦县行政辖区内发生的上述情形,不论受害当事人是否为霞浦户籍,自案发之日起经公安机关查证,并依法受案、立案,或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受害人可优先获得保险补助限额内的人身及财物救济救助,最大限度地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社会治安或刑事类案件中,出现违法嫌疑人家庭困难无法支付受害人医疗费,聚众斗殴责任人暂时无法明确,未成年人打架监护人家庭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医疗费等情况,受害人可及时获得保险救助。2020年6月26日,陈某清因被人殴打致轻伤一级而急需住院治疗,违法嫌疑人家庭困难无法支付医疗费用。经核定后,陈某清获得救助金5000元。

  在盗窃、抢劫案件中,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未能及时挽回的,受害人也能及时获得救助。2020年底,陈某家中价值1700元的一部手机被盗,一时无法破案,经核定后,保险予以赔付1000元。

  一串串的救助数据,其实体现的是一种人文关怀,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爱民、为民的坚实情感。“用经济杠杆化解矛盾纠纷,不仅为受害人提供了政府救助,也提升了社会管理效能和安全指数,切实提升辖区群众的幸福指数。”郑寿波说。

福建霞浦县公安局 “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再加一道幸福“保险”_fororder_民警为受害者争取到平安建设综合保险理赔款_副本

民警为群众争取到保险理赔款 供图 霞浦县公安局

  平安延伸到海上:织密织紧安全网

  霞浦县依山面海,共有505公里的海岸线,全县约60%的人员从事海上生产相关工作,海上矛盾防控显得尤为重要。霞浦县公安局将社会综合保险延伸到海上,组织辖区有意愿的海产企业主、养殖大户、海上渔民等,通过企业或个人出资的方式,以每年450元的费用购买海上安全生产责任险。

  长期在霞浦县下浒镇上沃码头从事码头吊机和海上饵料传送等生意的余某元,前几年曾因雇员工伤承担几十万的赔偿。在得知下浒派出所联合下浒镇政府建立的综合服务联动中心引进了“海上保险”机制,余某元二话不说就为30多名工人购买了安全生产责任险。

  “海上保险”机制让余某元等沿海群众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再也不用担心海上的赔偿纠纷问题。

  作为霞浦县社会综合保险在海上的延伸与补充,“海上保险”机制虽不是免费,但实实在在为海上从业者带来了好处。海上务工人员的权利有了保障,也优化了海上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最大限度避免了因海上生产事故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为进一步创建和谐幸福的平安海上田园保驾护航。

福建霞浦县公安局 “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再加一道幸福“保险”_fororder_2020年11月,霞浦县公安局创新推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护航平安建设工作模式,入选第六届社会治理创新博鳌论坛第二批入选案例_副本

霞浦县公安局“社会综合治理+保险”模式成功入选第六届社会治理创新博鳌论坛第二批案例 供图 霞浦县公安局

  创新机制得实效:一年救助群众358人

  2021年5月27日,“社会综合治理+保险”模式实行一年。霞浦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社会综合治理+保险”工作座谈会。会上通报,一年来,累计救助群众358人,救助资金177.218万元,化解历史遗留的积案13起。该模式成功入选第六届社会治理创新博鳌论坛第二批案例,获评“2020平安创建优秀奖”。

  霞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亮表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是霞浦县平安建设工作的一项创新机制,也是一项关系民生福祉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刘亮分析指出,该机制建立起了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保险救助的服务体系,在预防农村低收入家庭因意外事故和人身财产损失致贫返贫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为人身财产损失得不到理赔、历史遗留问题无法查清解决等社会治理难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法。

  “同时,保险不仅是一份社会保障,更是体现一份关怀,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安全感,同时又构筑了一张风险防护网。”刘亮表示,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机制的广泛应用,将“事先防范”与“事后救助”结合起来,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再保障模式进一步拓宽群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救助渠道,有效解决当责任人无力赔偿时带来的各种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下一步,霞浦县公安局将结合当前社会治理新形势新特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推广‘社会综合治理+保险’模式,并拓展、提升内涵和外延,推动该项民生工程常态化、长效化,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性。”刘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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