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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综述:立良法 促善治 谋发展
2022-01-18 10:04:02来源:福建日报编辑:陈洪亮责编:胡晓萌

  发展的列车,总是在法治的轨道内奔驰前进。作为法治的“龙头环节”,立法工作始终是善治的前提和基础。

  审议法规草案31项,通过17项,批准设区市法规24项……沿着时光的轨迹,翻阅过去一年我省的立法日志,数字背后,展现的是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这一目标,履职尽责,推进高质量立法,迈出以良法促善治谋发展的坚实步伐。

  以善治为目标,护航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我省立法工作紧扣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决策部署,以法治方式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最佳手段,常委会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不仅弘扬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落实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还突出福建特色,总结基层探索创新的实践经验,为加快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大数据被认为是人类社会和自然世界的“望远镜”和“显微镜”。近年来,大数据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引领社会管理变革、加速企业技术创新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常委会制定大数据发展条例,从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发展应用、数据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大数据的发展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深化“数字福建”建设。

  新发展阶段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常委会审议修改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增加了生态保护补偿、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河湖长制等近年来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取得的制度性和实践性成果经验,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生态省战略建设深入实施,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在全国率先制定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坚持保护和利用并重;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议土地管理条例,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一项项法规见证了常委会助力改革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凝聚着常委会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智慧和力量。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更突出、更有力、更有效。

  以人民为根本,更好满足美好生活需要

  推广和使用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探索设置家庭养老床位,鼓励设立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为了让老年人既要“养老”,也要“享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常委会审议了养老服务条例,这也是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关切,通过立法打通民生工作“堵点”、消除群众“痛点”的一个缩影。

  立法有温度,民生总关情。过去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呼声期盼,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全民健身设施“一地难求”“去哪儿健身”是困扰不少群众的问题。为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齐全民健身短板,常委会审议全民健身条例,力争以立法打造城市社区“十五分钟健身圈”,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水环境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常委会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对水污染防治措施作了大量的规定,在控制排污总量、建立联动机制、保护饮用水水源、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翔实的规定,以立法巩固提升我省水环境质量,成为我省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的有力武器。

  审议动物防疫条例,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审议中医药条例,推进健康福建建设……聚焦民生“关键小事”,从人民群众的关切处开展立法工作,这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正通过生动的立法实践,助力破解民生难题,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以创新为导向,不断提升立法质量效率

  近日,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发布,去年1月通过的《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位列其中。

  只有300多字的规定,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在立法“小切口”“小快灵”上进行的探索。在疫情防控大背景下,“戴口罩”的首次专项立法,引发了公众的高度关注,规定通过当天,就登上热搜,共有4600多万网友关注,认为这项立法及时、给力、管用,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这个关键,不断加强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立法体制机制创新一直“在路上”。

  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坚持实事求是“量体裁衣”。针对社会大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常委会继续在“小切口”立法上发力,制定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将儿童使用安全座椅纳入机动车驾驶证考试范围,作为交警执法的一项内容,但设置了较轻的处罚幅度,重在引导公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普遍好评。

  既“谋一域”,也“谋全局”。常委会探索完善协同立法机制。打破“行政边界”,首次开展协同立法工作,厦漳泉龙四市同步出台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真正构建起“共饮一江水,共抓大保护”的格局,这一立法案例也获得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

  常委会还首次开展跨省协同立法,与江西省协同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从草案起草、调研到论证修改,两省都密切协作、联合开展,以法治方式共同推动两省铁路安全管理工作,提升两省铁路安全管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开门立法,问计于民。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所有法规草案一审后都按规定在省人大门户网站公开并向社会征集意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作用,将法规草案发送联系点征求意见,邀请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有针对性邀请高校立法基地、立法咨询专家参加立法论证会、座谈会,让百姓的心声更快、更准地体现在立法中。

  广察民意、汇聚民智。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常委会不断探索、总结、创新,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实践,努力使每一项立法成为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的“良法”。(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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