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法院执行局法官将执行款、司法救助金送达申请执行人手中。
福州晚报记者 陈木易 通讯员 黄美榕 连娜 文/摄
今年6月22日,永泰法院开展“黎明风暴”集中执行专项行动。行动从当天凌晨3点开始,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清,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鄢振彬带队,兵分三路在辖区城关、嵩口、大洋三大片区同时展开执行。行动历时7个小时,共查找被执行人34人,依法拘传16人、司法拘留7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5件12人,当场履行21万元,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震慑效果。
据悉,这是今年全市法院中有资料可查的第一次大规模黎明集中执行行动,也是永泰法院有史以来的第一次。近年来,永泰法院为解决“执行难”这一法院的老大难问题,不断大胆探索创新模式。这些新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来,永泰县法院决战决胜执行难攻坚战,执结执行案件691件,执行标的到位金额6152.18万元,同比分别上升4.7%和154.74%,其中执结半年以上积案101件,不仅效果立竿见影,并且在全市范围内名列前茅。
执行+”七大工程
全省首创凝聚合力
执行难,始终是长期制约法院工作的老大难问题。”永泰法院副院长张清坦言。
为了彻底打破这一瓶颈,在2016年9月20日,永泰法院制定出台《永泰县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执行+”七大工程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出重拳、亮利剑、摆实招,力争在两年期限内基本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这七大工程包含有:“执行+威慑”,织就失信惩戒“天网”;“执行+规范”,构筑权益保护屏障;“执行+信息化”,推进智慧执行建设;“执行+公开”,促进案件流程透明化,“执行+联动”,凝聚多方能量合力;“执行+宣传”,营造全域参与格局;“执行+保障”,着力打造执行“铁军”。
这一系列的创新举措,当时在全省范围内算是首创,彻底打破了以往执行办案人员各自为战的局面,变成整个法院上下各部门互为臂膀,形成合力。”张清说。
风暴式行动常态化
提升群众满意度
为了强化执行监督,永泰法院还配套实行“1+3+N”模式。
永泰法院纪检组组长范华荣介绍:“1”即一个执行督查小组;“3”即建立“一周一汇报、一案一台账、一月一反馈”机制;“N”即对执行过程进行随机抽查督办,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案件优先审查督办。
同时,永泰法院还向执行干警下了指标和执行清单,将工作排出“时间表”、上墙贴标,以清单交办形式抓关键、盯要害。同时,将清单分红、黄、蓝、绿“四色四组”,由挂钩领导统领推进,一周一汇报;对存在问题及时分类登记,跟踪督导落实;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及人员,以约谈、教育、通报批评等问责方式倒逼问题解决。
此外,按照省高院持续打好春夏秋冬四场执行战役的部署,将风暴式集中行动常态化,充分利用春节返乡节点,重点针对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集中开展声势大、威慑力强、行动迅速的执行大会战,并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工作。尤其是在年末、春节等重要节点突击开展,切实提高了案件执行效果及人民群众满意度。
司法关怀外来工
化解“执行不能”难题
5年前,永泰人张某、林某承揽赵某自建房屋工程,并通过李某招揽雇佣外地务工人员袁某施工。
袁某在赵某家做工时,不慎从一楼摔下,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经永泰法院判决,被告张某、林某、赵某需分别赔偿袁某共计约100多万元的赔偿金。然而,判决生效后,三个被告因为家境困难均未履行赔偿义务。该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将该案的标的款全部执行到位,案件陷入了“执行不能”的困境。
然而,永泰法院一直未放弃对该案的执行。一方面,考虑到袁某为外来务工人员,一家人因该案陷入生存困境,袁某一度对生活失去信心,执行法官便多次动员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主动关怀袁某一家。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张某、林某终于在亲友的帮助下,各凑齐20万元赔偿款给袁某。另一方面,永泰法院积极为袁某申请司法救助,并成功争取到10万元司法救助金,让其感受到党委、政府、法院的关爱和温暖。
通过多方努力,袁某还陆续领取到60多万元的款项,解决了燃眉之急,重拾起对生活的信心,也对被执行人的难处表示理解,愿意放弃剩余赔偿款。该案最终圆满执结,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