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7月3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宁德市将有约10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据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则是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所以每个人的调整幅度不同,但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本月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我省继续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