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免费办养犬证推行半年多 办或不办“没有差别”
厦门《养犬登记证》办证费用取消半年多了,这一利好政策却难落到实处,办证人数并没有增加多少。《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10余年,全市办证犬只仅7400余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记者今天和您聊聊养犬办证那些事儿。
“厦门养犬800元登记费取消了……”前一段时间,这样一条好消息在爱犬人士的朋友圈中流传。
其实,这并非一条新闻,只能算一条“旧闻”。去年11月,思明区就先行试点免费办理养犬登记证;今年2月,湖里区也落实这一免费政策。
免费办证、免费打疫苗,对于广大养犬人士来说,这是一大利好消息。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一新政策实施已经半年,但是位于莲前西路115号的厦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却没有出现人们预期的养犬办证热潮。新政后,全市养犬办证量与实施前相比并无明显的差别,每月办证量依然保持在“个位数”。
那么,新政“遇冷”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养犬人士对此有哪些看法?对此,晨报记者进行了深入的调查走访。
【目前现状】
养犬办证实施10年
全市仅7400余条犬办证
7月2日,一条800元的《养犬登记证》办证费用取消的消息在各大养犬交流群中传播,但这一消息如同滴水入湖,只形成小小的涟漪,除了偶尔有人询问这一消息的真实性之外,并未掀起大的波澜,随即很快被其他消息淹没。似乎,许多养犬人士对一利好消息并不“感冒”。
8月6日下午,集美新城一名小女孩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遛金毛狗,金毛狗欲挣脱小女孩的控制。记者唐光峰摄
那么,全市目前到底有多少犬只办证?就此,记者走访了公安机关相关部门。
据厦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人员介绍,目前全省只有厦门对养犬管理进行了立法,施行公安、城管、畜牧兽医、卫生、工商等多部门联合管理。《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以来,到2017年4月,10年间全市办证犬只仅有5000余条。后来,经过公安和城管部门走访和动员,全市办证犬只有所增加,目前总共7400余条,其中思明区6200余条、湖里区1200余条。
为促进犬只办证,从去年11月开始,公安、城管和农业部门三家“碰头”,形成了统一意见,取消800元的办证费用,在思明区先行试点免费办理《养犬登记证》。今年2月,湖里区也落实了这一免费政策。
然而,新政实施初期,全市养犬办证量与之前并无明显变化,每月办证量依然保持在“个位数”。直到今年7月初,免费办证的消息传开,办证量才有所增加,但增幅也不大,思明区平均每天2只、湖里区平均每天1只,相对于全市庞大的养犬群体,办证量依然只是凤毛麟角。
【养犬者说】
办或不办“没有差别”
对禁养犬种类有人持异议
为什么《办法》在厦门实际施行中遇到困难,免费办证新政“遇冷”?记者采访了20余位养犬人士,他们表示,免费办证的消息已经在“圈内”传开了,但主动办证的人仍然很少,理由也是多种多样。大部分人觉得,办证与否没有任何差别,不办证没有处罚,办证也没有福利,所以,办不办都一样。
也有一些养犬人士对执法部门认定的禁养犬种类持有异议,觉得禁养犬种类不合理,有的犬是很好的伴侣犬,却被认定为烈性犬。市民杨先生说,他饲养了一只德国牧羊犬,平时训练得很好,也没有惊扰到邻居,但由于德国牧羊犬属于禁养犬,一直无法办证。
还有的养犬人士嫌麻烦,甚至因为担心天气热,带犬去办证,狗狗会中暑生病;或是担心办证期间,狗打架受伤,而不去办证。
还有一部分养犬人士被“独居证明”难倒了,居委会无法为合租的住户提供独居证明,也就成了这一部分人无法为爱犬办证的原因。
【市民吐槽】
犬只伤人时有发生
养犬人士素质参差不齐
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提升,对动物陪伴的情感需求大增,养犬群体也不断扩大,其中以年轻人居多,猛犬吓人、犬只扰民、宠物犬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
住在海峡国际社区李小姐告诉记者,她房子隔壁邻居养了一只小狗特别爱叫,她的租户因为狗叫声长期失眠而退租,导致她的房子一直不好出租。此外,她也经常在电梯中遇到遛狗的邻居,小狗身上没有绑约束绳,狗狗几次扑到她身上,让她受到惊吓。此外,邻居们也经常在业主群里反映,小区绿化带上有狗的排泄物,大家都对此很厌恶,却又毫无办法。李小姐说,最让她担心的是无法判断哪只狗办过证、打过预防针,万一有狗狗突然暴露出“狼性”,攻击人怎么办?
市民林小姐也向记者反映,她经常在蔡塘附近看见有流浪狗在路上乱窜,有时流浪狗看见路人拎着东西就会贴上去,她被吓了好几次。
有着多年养犬经验且担当多个宠物群群主的王小姐则告诉记者,厦门养犬人士的素质参差不齐,责任心比较强的养犬人士,不仅会悉心照料爱犬、按要求办证,还会规范宠物的行为,甚至花钱送宠物去“上学”,由专门的驯犬员对宠物进行特训。这样的宠物比较听话,在公共场所也不会乱叫、乱排便。而有的养犬人士,养犬完全是一时兴起,责任心不强,一旦不喜欢宠物或宠物生病,就会将宠物遗弃,造成流浪狗满街跑,不仅会影响公共安全和秩序,污染环境,有的病犬还可能将疾病传染给其他宠物犬。
王小姐还表示,有的人对犬伤人事件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认为只有大型犬才会伤人,其实一些小型犬如果主人不加以约束,也可能会攻击人,所以,提高养犬人士自身的文明素养十分关键。
【相关部门】
养犬齐抓共管
却存在执法“尴尬”
据了解,根据《办法》规定,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和审批、核发养犬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处理犬只扰民、无证犬、经营性养殖贩卖等行为,是落实《办法》的具体执法部门;农业局下属机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对犬只检疫、注射疫苗等。这三家单位组成了犬只管理部门的主体。然而,记者走访发现,这样的齐抓共管没有彰显威力,一些执法“尴尬”现象却值得重视。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无证养犬或未定期免疫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但《办法》出台10余年来,隶属于城管部门的市养犬办对无证犬开出的“罚单”数量十分有限,他们对此也表示十分无奈,“执行起来困难重重”。
养犬办工作人员表示,一方面是入户难,城管执法人员不能强行入户。针对狗扰民的投诉,属地的城管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只能隔着门劝导,不能强行入户没收无证犬只,所以效果不大;另一方面,当事人不配合,执法人员也不好采取强制手段。对于养犬人士在公园遛狗时不带约束绳、让犬随意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他们只能教育、劝导,希望养犬人提高素质,文明养犬。“在一部分养犬人士看来,这不足以震慑他们,所以,形成了办不办证没两样的思想。”
记者还了解到,针对《办法》中规定的一些内容操作性不强,造成犬只管理出现执法“尴尬”,目前公安机关已联合城管部门通过人大代表向市人大提出意见,建议重新修订《办法》。(海西晨报 记者 张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