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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起 福建省内交通违法在任一交警窗口均可处理

福州新闻网2018-08-10 10:05:36

  原标题:8月31日起 省内交通违法在任一交警窗口均可处理

  福州新闻网8月1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刘君琳 通讯员 榕交警)记者昨日获悉,8月31日起,省内高速和地方交通违法在任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均可处理,全部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省内任一网点均可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31日起,实行全省任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均可处理包含城市道路、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在内的省内道路发生的所有交通技术监控违法工作,实现群众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最多跑一趟”。

  扩展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渠道,在现有互联网、手机等线上缴交交通违法罚款的基础上,实行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省内任一网点均可线下办理交通违法罚款代收业务,并向当事人提供电子缴款书号,当事人需纸质罚款票据的,可凭电子缴款书号前往代收银行指定网点获取,实现线上、线下渠道均可缴交交通违法罚款。

  目前,各部门在密切配合加紧筹备,相关配套系统正在进行升级改造,准备工作稳步推进。升级改造完成并验收通过后,将向社会公布非税收入代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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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颜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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