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 记者 林雯)市农业局日前出台《厦门市农业局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改革对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以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方式,在简化审批,加强监管上下功夫。“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核心要求是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
根据《实施方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改革方式为提高透明度、可预期性,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和材料,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以及“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科学、规范的抽查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
具体来说,农业部门将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质量安全监测等方式,建立违规企业名录和违法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维护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市场秩序,预防饲料质量安全事故。
严格市场准入强化风险控制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改革方向则是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上强化风险控制。要强调的是,申请人如果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机关将不予许可,并将申请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纳入征信系统。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