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委巡察组向第七轮巡察的十五个单位反馈情况
根据厦门市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由三个巡察组分四批次分别对翔业集团党委、建发集团党委、市总工会党组、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党组、国贸控股集团党委、市商务局党组、供销社集团党委、市交通运输党工委、公交集团党委、市粮食局党组、储备粮集团党委、路桥集团党委、市水利局党组、市农业局党组等15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市委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裴金佳主持召开市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第七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裴金佳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被巡察单位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点带面,推动解决共性问题,实现标本兼治,推进厦门高质量发展和落实赶超工作。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市委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提出了要求,强调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督促巡察整改工作,压实被巡察单位管党治党责任。各巡察组已陆续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坚决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巡察整改工作。
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
1.市委交通运输工委
“四个意识”不够强,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担当不够,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党组织未按期换届、未随企业改革发展同步整合党组织设置,“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压力传导不够。纪工委担当尽责不足,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三公”经费把控不严,公务出差违规绕道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仍有发生。选人用人不够规范,违规突击提拔调整干部,部分领导干部未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资产出租违规操作,房产管理粗放,存在空置、未入账核算等情况。在下属企业管控、项目采购、项目竣工结算、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仍需加强。
2.市农业局
党组主动发挥“三农”工作的综合协调作用不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不够到位。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直属党委换届不及时,党支部活动记录和党员发展材料不规范。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未全面覆盖。公务差旅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干部队伍建设措施不够有力。部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效率不高,有的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或超期未实施而被取消,对各区专项资金执行监督不够到位。协调落实“被征地农渔民预留发展用地”政策力度不够。畜禽疫苗使用环节监管不严。
3.市水利局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对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保护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推进重点民生水利工程不力。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逾期换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实,纪检组落实“三转”不到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违规扩大会议开支范围。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执行不到位,存在临时改变考察对象拟任职位、党组会议讨论表决不规范、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等问题。资产管理不到位,对市财政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资金支出效益不高。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工程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4.市商务局
党的领导弱化,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足,抓大事议大事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组织换届不及时,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落实监督责任不严格,违纪违法问题党纪政务立案处置延误;执纪监督问责失之于宽松软。对市属委管企业市供销社集团监督管理、指导不力。干部选任环节不够规范,干部任前公示内容不符合要求。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存在费用超标、陪餐人数超标、无公函接待、国内公务赠送纪念品等问题。部分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在项目遴选、材料审核和评审验收等环节上履职尽责不够到位。
5.市粮食局
党组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不够,贯彻上级有关粮食政策不及时。基层个别党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换届不及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不力,存在公务差旅管理不规范、超标准接待等现象。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基层单位监管缺失,存在公款私存情况。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重视不够,对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严。对企业申报补贴初审把关不严,部分财政补贴发放不符合条件;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出借、出租未报经市财政局审批,个别下属单位资产出租未按规定公开招租、租金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6.市总工会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规矩意识淡薄,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执纪不严肃,机关日常管理宽松软。党建工作不规范,党支部设置不合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超标准接待、违规安排疗休养、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突出,办公用房超标准、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会议费开支铺张浪费等现象仍然存在。涉嫌突击提拔干部,工会专干招聘管理不规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不严。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及政府采购、随意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部分资产出租未公开招标。经费预算编制随意性大、预算执行率不高。未按规定及时使用中央财政帮扶资金,未按统一标准收缴工会费,防暑降温慰问品管理不规范,超标准举办培训。
7.共青团市委
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机关仍存在“四化”问题。对下属单位管理指导不到位,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久拖未决。党的领导融入团委工作机制不够充分;机关党建工作不够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扎实。没有制定下属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规定,任职年限把关不严。机关干部系统内挂职存在走形式问题。市青少年宫报销手续不齐全,公务用车手续不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厦门中国青年旅行社历史遗留问题多。房产出租未公开竞价且租金偏低。市青少年宫D楼合作项目停滞处置不力。
8.市妇联
“四个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党组领导班子缺乏担当,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弱化,部分支部长期未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党费收支管理不规范。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到位。借评奖之机在系统内部发放奖励金,公务接待管理把关不严。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执行不到位,未严格按规定执行干部交流。审计整改工作严重滞后;奖励、补贴、劳务费没有明确统一的发放依据和标准,经费支出缺乏制度规范;资产未能有效利用,造成闲置浪费;政府购买服务不规范。
9.建发集团
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四个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缺失。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委管党治党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履职能力不强,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不扎实。干部出国境管理不严。业务招待内控管理缺位,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现象时有发生,变相违规发放福利,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制度不规范,未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用人失察,违规返聘退休的企业领导。经营管理不善,违规操作借款业务,全盘接收合资企业经营风险和巨额亏损。工程建设招标违规问题突出,造成国有资产较大流失。资产未按规定实施公开竞价招租,为特定竞买人设置条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捐赠大额资金,设立仁爱基金,脱离国资监管。
10.翔业集团
集团党委会虚化、弱化,党委工作机构和党建制度不健全、不完善。集团党委班子自身建设重视不够,对下属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指导不力,异地党组织管理不到位,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监督责任不扎实,党内监督机制不够健全。部分下属企业党管干部缺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经营型干部培养力度不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个别下属企业违规报销费用,接待中消费高档烟酒,违规购买土特产送礼,部分员工持因私证照出国(境)执行公务。部分项目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招投标管理不规范,违规自行组织邀请招标或违规拆分工程规避公开招标;已竣工未结算的工程项目数量较多、金额较大。
11.路桥集团
党委会运行不规范,担当意识不够强,省市重点项目推进不力。党建工作整体缺乏活力,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廉政制度落实不到位,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管缺位。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够强,落实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中层干部交流轮岗不够。业务接待管理不严,接待物品领用台账不健全,异地公司存在违规公款报销娱乐场所发票问题;出差管理制度不规范,存在差旅费用超标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存在坏账风险;对政府工程失察失管,代建项目被层层分包;项目招标审核把关不严,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处置不力;部分已竣工的代建工程项目决算久拖未决。资产出租监管不规范,租金未按期收缴现象突出。
12.国贸控股集团
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对企业投资经营风险管控不够到位,部分重大投资和经营活动未提交党委会研究。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党支部设置不够合理,发展党员和党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监督执纪力量薄弱,监督执纪能力有待提高,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公务接待不规范,有的企业高管在兼职企业取薪和职务消费。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干部任职条件把关不严;选人用人监管不够到位;对企业经营骨干的培养不够重视;部分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出国(境)管理不严格。违规购买股票,盲目并购效益差的民营企业且管理缺失。不少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部分房屋出租未按规定公开招租。
13.公交集团
党委会议事不够规范,党委班子进取思想、担当精神不足,重点工程建设推进不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够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不扎实。党委管党治党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执纪不严,监督不力。政绩观出现偏差,业务招待管理混乱。干部选任过程跑风漏气,企业人员招聘中存在近亲繁殖现象,干部监督管理不力。经营管理、资产管理不规范,工程招标与建设管理混乱,落实企业环保责任不到位。
14.储备粮集团
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传达贯彻上级精神不到位。对党建工作不重视,部分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不足,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公务出差管理不规范,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随意扩大中层行政职级待遇范围。选任程序不规范,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队伍建设措施不够有力。贸易经营管理不够规范,缺乏对合作方资信的调查评估,部分业务未采取风险抵押或其他担保措施、丧失货款管控权,合同约定不合理,导致部分贸易出现亏损;部分资产出租未按规定公开招租。
15.供销社集团
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企业发展方向出现明显偏差,传统主业萎缩,抓大事、抓制度不够有力。党委自身建设不重视,支部建设不规范;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存在失职失责问题;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工作被动无为。干部选任不规范,队伍不稳定,缺乏有效培养机制。业务接待、公务出差管理不规范。资产未公开招租造成国有投资收益潜在流失;大宗钢贸巨额损失债权追讨进展缓慢;项目环评工作缺失,报废汽车拆解业务无法正常进行;商贸中心建设进展缓慢,影响集团招商发展规划;拥有优质资源却不作为,长期向民营企业输送利益;下属公司部分预付货款占用时间较长。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对巡察发现并移交的个别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的已在巡察期间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厦门日报记者何无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