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走起诉途径费时又费力,而未经仲裁审查确认的调解书又缺乏法律效力。为此,德化建立流动仲裁庭,创新推进仲裁审查确认工作
打通农民工维权“最后一公里”
东南网8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程枝文 通讯员 吴有森 王双季) 日前,德化县流动仲裁庭在辖区一家企业内开庭,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工资案件,并现场完成仲裁审查确认。德化籍农民工章文河开心地说:“以往,维权常常陷入两难——走起诉途径费时又耗力,而未经仲裁审查确认的调解书没有法律效力;现在,调解协议书有了法律保障,我们的工资有望早日拿回了。”
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居多的德化县,各种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纠纷类型也日益多样化。特别是广大农民工,一旦发生劳动人事争议,时常存在维权艰难、维权时效长、维权法律意识薄弱等问题。
如何打通农民工维权“最后一公里”?
今年初,德化积极推进监察仲裁衔接、仲裁审查确认工作,先后制定下发《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和《关于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程序的实施意见》,明确劳动仲裁优先受理案件范围12项和仲裁审查确认程序18项。同时,通过加强部门联调,县人社局与县瓷都调解委员会、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劳动监察大队和社会律师组织等相互配合,建立完善仲裁审查确认机制。此举不仅让当事人的协议书有了法律保障,也大大缩短了讨薪劳动者的“等待期”。
“经过统筹协调优化流程,我们不仅将办案期限由45天缩短为20天,实现案件的‘快援、快调、快审、快结’,还完善了18个乡镇、32家国有企业、大中型非公企业、陶瓷同业公会和旅游协会等领域调委会的机制体制及相关配套设施,扩大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覆盖面。”德化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当地形成了以人社部门为主导,经信、工会、企联和工商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协调处理机制。今年初以来,全县90%左右的仲裁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结案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不仅如此,今年6月,德化县还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流动仲裁庭实施意见通知》,成立流动仲裁庭,“上门咨询、上门调解、上门仲裁”,采取灵活多样、因案制宜的审案方式,让当事人实现就地就近维权。
“劳动者要的是公正对待,用人单位要的是和谐管理,只有达到两者的平衡点,才能化解矛盾纠纷。”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郑锦凤说,流动仲裁庭不仅缩短了办案时间,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也提高了以案释法、精准宣传的效果。截至目前,流动仲裁庭已派出2组10人次,先后到城东工业区、宝美工业区等地,成功化解劳动纠纷两起,涉案金额2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