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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大楼消防存隐患 当地协调负责单位限时整改

人民网2018-08-28 17:46:06

  近期,一位三明尤溪县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城关镇七五路锦丰大楼消防栓无水,希望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防问题。

  当地回应,经核实,锦丰大楼消防栓属于大楼室内消防设施,因消防栓水带缺失、管道腐烂、消防栓漏水严重,导致无法通水。对此,当地召开协调会,确定大楼各楼层负责的单位,于2018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修缮。经验收具备通水条件后,当地水务有限公司将及时供水。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

  位于城关七五路车尤溪汽车正对面的锦丰大楼消防栓已经停水好多年了,当时因为消防栓故障,自来水厂的维修人员进行关水修复消防栓,可自从修完消防栓之后,消防栓就再没出现过水,去水厂多次反应都没处理。锦丰大楼位于汽车站正对面,而且楼里有三四家营业的旅社,一楼又是商铺,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消防栓无水,发生的后果将无法估计,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解决消防问题。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给尤溪县委书记杨永生留言,反映“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锦丰大楼消防栓无水” 问题,我司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7月19日,我司与县消防大队、城关镇政府等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到锦丰大楼对“消防栓无水”问题进行现场勘查,经核实,锦丰大楼消防栓属于大楼室内消防设施,因消防栓水带缺失、管道腐烂、消防栓漏水严重,导致无法通水。

  县政府高度重视锦丰大楼“消防栓无水” 问题, 2018年7月30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县消防大队、城关镇政府、尤溪水务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协调会,并达成如下处理意见:城关镇政府和城关镇西街居委会牵头协调解决锦丰大楼“消防栓无水” 问题,其中大楼一层消防设施由饮服公司负责修缮到位;大楼二至四层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县消防大队出具消防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锦丰旅社、朝阳宾馆等使用单位负责整改到位;大楼五层以上由城关镇政府和城关镇西街居委会负责修缮,所需资金由楼层业主负责出资;各责任单位须在2018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经验收具备通水条件后,我司将及时供水。

  非常感谢您对消防工作关心与支持。

  (承办单位: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尤溪)水务有限公司)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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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尹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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