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漳州将设置市精神卫生中心 严重精神障碍纳入大病保险范围
漳州市将设置市精神卫生中心,并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大病保险范围。日前,漳州出台了《漳州市精神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根据方案,漳州市将设置市精神卫生中心(挂靠市第四医院),每个县(区、市)原则上设置1所精神专科医院;未设立精神专科医院的县(市、区)应在其综合性医院或中医类医院开设精神科,精神科床位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的10%,力争到2020年,全市精神科床位达到3010张,实现每万人口5.64张。同时,漳州将建立健全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合理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
同时,医保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神障碍患者在医保政策上实行倾斜优惠政策,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大病保险范围,逐步将符合规定的心理治疗、康复等非药物治疗纳入医保范畴。
此外,漳州将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力争至2020年,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记者 赖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