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从今年元旦起,我市将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三段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各提高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比例也提高5%,并且取消封顶限制。
据介绍,日前,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其中,6万元至12万元(含),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65%;12万元至20万元(含),由70%提高至75%;20万以上的,由80%提高至8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也提高5%,并且取消封顶线限制。
据悉,为做好这项惠民政策的调整,去年12月28日,市医管中心主任与中国人寿宁德分公司、平安养老宁德中心支公司分别代表三方签订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与大病保险补充协议(2019~2020)》,市医疗保障局、中国人寿宁德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共同见证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