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泉州出台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到明年实现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
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水平,泉州市日前出台《推进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泉州市将创建120个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逐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覆盖60%以上行政村;推动农村社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开展84个农村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推进农村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推进“三社联动”机制,创新农村社区服务模式。
今年创建30个农村社区协商示范点
《行动方案》提出,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农村社区协商基本规范和具体制度,编制协商目录。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载体,广泛开展农村社区协商,拓宽村民与基层政府、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各类主体协商议事的载体和途径,完善村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
结合“共建共享”新型示范社区和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协商示范点创建活动,不断细化协商内容、培育协商主体、丰富协商形式,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2019年、2020年每年创建30个农村社区协商示范点。到2020年,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社区协商新局面。
规范建设农村社区服务站
《行动方案》明确,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现有设施,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农村社区服务站,市级财政每年补助建设15个社区服务站,力争实现农村社区服务站全覆盖。
加强农村社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方面,将整合基层各类设施资源,坚持一室多用、一室多能,将党群服务中心、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纳入社区服务站建设,开展以村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力争到2020年乡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充分发挥农村邻里相亲、守望相助的传统文化,引导村民开展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助互助为主要形式的志愿互助服务。不断扩大农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力争到2020年,农村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地人口13%以上,每个农村社区至少建立5支志愿服务队伍。
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互联网+农村社区”,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实现服务实体窗口与一体化行政审批系统平台无缝对接,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实现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打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打造10个农村社区“三社联动”试点
根据农村社区发展特点和村民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将政府面向农村的事务性、服务型工作委托给有专业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接,减轻村委会负担。
建立以农村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联动机制。到2020年,打造10个农村社区“三社联动”试点。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区社会组织,鼓励其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确保到2020年农村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5个。加强农村社区老年协会规范管理,到2020年95%的农村社区成立老年协会,40%农村社区老年协会实现规范化运作。(记者林书修 通讯员吴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