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月1日至3月31日泉州开展“两违”治理“春季攻坚行动”
泉州网1月17日讯(记者 李心雨 通讯员 方向阳)1月1日至3月31日,泉州市开展“两违”治理“春季攻坚行动”,对新增 “两违”做到“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对新增“两违”巡查监管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春节、元宵“两节”期间严控新增“两违”,建立健全防控新增“两违”工作机制的要求,开展限期问题销号、城乡环境大整治、安全生产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市治违办将加强检查指导,组织督查通报,确保2019年一季度“开门红”。
定期约谈 通报考评为“差”的集体
本次攻坚活动纳入市“攻坚2019”活动一季度考评内容,采取“台账+抽查+考评”办法,对各县(市、区)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评,对考评为“好”的集体,推荐在全市2019年第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上进行通报表扬,对考评为“差”的集体推荐进行约谈,对攻坚期间发生新增“两违”较多的县(市、区)、乡镇(街道)给予通报批评。各县(市、区)要在3月1日前完成对城区、中心镇、重点镇实行每月卫片航拍核查比对工作,市治违办将在3月份对各地落实执行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
通过卫片航拍核查比对、群众投诉举报、省市督办转办等方式发现的新增“两违”,按照《关于中心市区防控新增“两违”的实施意见》和各地出台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落实巡查发现和查处拆除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重点任务清单 须在3月底拆除完毕
此次攻坚行动围绕城乡环境大整治、“两高”及重要通道整治、安全隐患排查、生态敏感区违法建设整治、“大棚房”整治、重点项目征迁工作,啃下一批“两违”硬骨头。“春季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的“两违”,必须在3月31日前拆除完毕。
对“两违”治理“百日折违行动” 2018年年底前未完成的任务(含各地自行摸底的“两违”)必须拆除销号,加大对“两高”及重要通道拆后垃圾的清理和卫片整改耕地复耕力度,同时要做好回头看工作,防止拆后复建。对照2018年制定的实施方案及市攻坚指挥部另行下达的整治任务,围绕春节前、2019年3月底两个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整治工作,春节前要完成南北门户、动车站周边和城乡重要通道等节点“两违”整治工作,3月底全线第一层面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对新增“两违” 实行责任倒查追究
全面落实新增“两违”的防控工作,各地要建立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网格巡查机制,建立完善巡查发现、制止报告、拆除和问责制度,防止突击抢建,对新增 “两违”要做到“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对新增“两违”巡查监管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市治违办要加强检查指导,组织督查通报。春节、元宵“两节”期间实行人员轮休,确保节日前后治违工作不出现空当,各县(市、区)要在节前组织1—2场集中拆违行动,每周曝光一批新增“两违”,并及时组织彻底拆除,造大治违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