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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长期拖欠工程款 新项目将不予批准开工

厦门网2019-01-18 15:46:38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袁舒琪)长期拖欠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将不予批准其新项目开工。昨日,市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庄毅伟接听市长热线,针对清理拖欠工程款问题进行解答。

  庄毅伟指出,近年来市建设局多措并举,从源头防范欠款、欠薪。一方面,大力推进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在建工地建筑农民工实名制工作,并加快推动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另一方面,市建设局联合市人社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在厦门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通过人工费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通过专户从银行代发至农民工工资卡,推动建立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数据显示,2018年,市建设局受理并协调解决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投诉61件,涉及工程款(含工资)3607万元,与2017年相比,数量减少10件,金额减少283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月,我市又出台了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垫付及清偿责任制度,明确了因拖欠工程款、违法发包、转包及违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偿付责任。该制度指出,建设(代建)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对不按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的,还将纳入“黑名单”管理。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将不予批准其新项目开工。

  我市还正在开展建设工资资金拨付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在岁末年初发现问题抓紧协调处理,及时化解欠薪隐患。

  提醒

  农民工遭遇欠薪

  要怎么处理?

  市建设领域清理工程款拖欠管理办公室(下简称:市清欠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以往接到投诉的个案,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既可能是独立问题,也有可能是因上游工程款被拖欠而导致的,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按照现有的职能划分,农民工可先至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拖欠情况,若经劳动监察部门界定后发现问题涉及工程款拖欠,市清欠办还将介入协调处理。

  此外,若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遇到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可以向市清欠办反映投诉,联系方式为508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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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尹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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