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政府办公布了今年认定的第一批总部企业,共有10家,将按有关规定分别兑现扶持政策。
其中,现有综合型总部企业包括: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福建省博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福建闽海石化有限公司、福建省长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销售中心职能总部包括:福建省福化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闽侯永辉商业有限公司;现有运营中心职能总部有: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