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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增值税改革减税62.3亿元

福建日报2019-01-25 18:06:45

  24日,记者从全省税务工作会议上获悉,2018年全省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总体减税高达62.3亿元;稳妥推进个税改革,10月以来共减税4.2亿元,全省163万个人纳税人免于缴纳个税。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各类税收优惠1144.9亿元。

  2018年,全省税务系统全年完成组织税收收入4285.6亿元,同比增长8.2%;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931.9亿元,同比增长14.9%;组织非税收入142.4亿元,同比增长12.6%。同期,办理出口退税689.6亿元,同比增长8.2%。

  同时,我省税务部门积极推动纳税服务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省162个涉税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133个涉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在全国的排名大幅提升。(记者 王永珍 通讯员 冯勇琦 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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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尹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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