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2日讯(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侯坤祥)昨日,记者从南安市人社局获悉,南安市结合实际,宣传落实泉州保障2019年“两节”期间生产稳定运行三条措施,切实强化2019年企业用工保障,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实现2019年一季度良好开局。
在企业用工保障方面,经有关部门认定,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可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其中,经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18年末当地城镇登记失业率1.29%)、2019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2019年2月份工业用电不低于2019年1月份8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在岗企业职工数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而经南安市商务局认定,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18年末当地城镇登记失业率)、2019年3月至5月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按在岗企业职工数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019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可于2019年4月底前,经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审核认定后,附上《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请表》《2019年1月和2月的企业在岗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支付凭证》等材料,送至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审核确认;而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的企业,可于2019年7月底前,经南安市商务局审核认定后,附上《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请表》《2019年1-5月的企业在岗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支付凭证》等材料,报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审核确认。
措施还鼓励各类社会机构、个人为辖区企业引进劳动力,给予相关机构和个人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对为南安市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各类社会机构、个人,南安将给予每引进一人200元的奖励,其中,对所引进劳动力已取得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学历证书的,给予每引进一人400元的奖励。需要注意的是,享受奖励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即引进的劳动力必须是户籍地在泉州市以外、在法定就业年龄内的人员;引进的劳动力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就业满1个月以上(包括试用期),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必须是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2019年“两节”期间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下发以后新引进的人员。
据介绍,引工政策奖励的申领,需由接收企业向南安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初审后报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申领奖励资金时应附上申请引进劳动力奖励申请表;引进劳动力人员花名册;引进劳动力取得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学历证书复印件;引进劳动力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等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减员率的计算方法为减员率=(对比期前在职职工数-对比期末在职职工数)/(对比期前在职职工数)×100%,而稳工补贴人数以对比期末企业在岗职工数为准,引工奖励政策须符合成批引进劳动力1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