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近日,我市下发《泉州市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对省《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进行责任再分解、目标再细化。□记者 谢曦
总体目标
初步构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
我市《行动方案》提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场硬仗,全面实施以“一革命四行动”(即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行动、农村污水治理行动、农房整治行动、村容村貌提升行动)为中心任务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聚力“五个提升”,到2020年,力争实现污水垃圾全域治理、农房建设规范管控、村容村貌品质提升、铁路和高速公路生态连绵带基本建成,初步构建生产生活生态一体、人与自然相融相生、闽南特色风貌整体呈现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初步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长效机制,做到“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保持乡村独特的内在气质,为实现泉州高质量赶超奠定坚实基础。
《行动方案》紧扣“五个提升”,即提升乡村规划管理水平、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提升古村保护利用水平、提升城乡环境融合水平,明确了25项重点任务,并提出一揽子指标。例如,到2020年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85%以上;2018—2019年,启动福厦高铁泉州段88公里、沈海高速泉州段86.8公里沿线人居环境整治;2018—2020年,每年新建农村公路200公里以上。
特色做法
探索传统民居产权制度改革
结合我市实际,《行动方案》还加强了在历史文化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方面的探索。
古村保护方面,提出要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建立“双随机”监督检查制度,健全保护预警机制。实行村落各类保护对象挂牌保护,设置保护标志,建立市、县、镇、村分级保护体系。实施历史文化(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工程,到2020年全市重点改善提升10个以上历史文化(传统)村落。
闽南传统建筑保护方面,将深入开展闽南传统建筑普查,建立保护名录。编制《保护修缮技术导则》,强化技术指引,加快闽南传统建筑抢救性保护,协调村落景观环境,彰显村落整体风貌。开展传统建筑认领保护试点,探索传统民居产权制度改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
发展特色旅游镇村方面,我市将实施乡村旅游提升工程,依托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和美丽乡村,加强乡村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利用,根据区域特点和资源禀赋,科学规划,防止千村一面和城市化翻版,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发特色化、差异化、多样化的乡村旅游产品,促进“农业+”旅游、康养、文化、教育、休闲等业态相结合,培育一批旅游休闲集镇、旅游村。补齐乡村旅游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短板,完善标识标牌、交通驿站、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提升旅游承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