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2018年第三批轮候分配方案》有关规定,2018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仅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单身居民),受理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共受理1177户。经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和初审,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公安、民政、税务、社保、市场监管、国土房产等部门反馈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进行核查,现将1177户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审核结果
(一)申请人曾玉梅(顺序号20180300002号)等1064户在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方面未发现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情形,现将1064户申请户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确认其轮候资格。
(二)申请人顺序号20180300006号等64户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我局将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邮政(EMS)按照申请户在《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向申请人寄送书面通知。按照《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2018年第三批轮候分配方案》有关要求,本批次仅面向单身居民,仅提供岛外一房型房源。
(三)申请人顺序号20180300003、20180300007、20180300028、20180300074、20180300093、20180300117、20180300122、20180300123、20180300124、20180300163、20180300164、20180300245、20180300249、20180300264、20180300273、20180300279、20180300309、20180300373、20180300385、20180300386、20180300443、20180300487、20180300572、20180300597、20180300615、20180300675、20180300683、20180300690、20180300766、20180300861、20180300865、20180300866、20180300887、20180300892、20180300893、20180300894、20180300901、20180300951、20180300952、20180300953、20180300954、20180300995、20180301022、20180301089、20180301100、20180301133、20180301155、20180301170、20180301714等49户已办理撤销申请的手续。
二、公示事项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19年2月14日-2月20日止
(二)异议受理
1.受理单位: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受理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
3.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4.受理时间:2019年2月14日-2月2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5、咨询电话:968383
(三)公示名单
1未发现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情形的1064户申请家庭名单
(按照《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2018年第三批轮候分配方案》有关要求,本批次仅面向单身居民,仅提供岛外一房型房源)
2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64户申请家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