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3月1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林婷)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命名第五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福建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等50个集体光荣入选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以雷锋精神引领法律援助工作,关注贫、残、老、少和农民工、妇女等社会群体的切身利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特长,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深入工地、村居、老人照料中心等地。目前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特定对象免于经济困难审查,援助事项扩展至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115类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
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困难群众“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在全市构建起民生大保障、刑事全覆盖的“保护之盾”。近2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无偿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308件;为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各类弱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7548人次。
为让困难群众更高效便捷地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拓宽渠道建设。纵向上,全市已建立市县两级13个法援中心、172个乡镇司法所援助站、2612个村(居)委会法援联络点,形成市县乡村4级联动响应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横向上,在工青妇老残等社团,公检法、监所、律所、高校等151个单位设立法律援助站、联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