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榕去年处理消费者诉求超24万件 挽回经济损失2600多万
福州新闻网3月1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实习生 汪培清)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我市不断优化整合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畅通消费诉求渠道,持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效能,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净化市场消费环境作为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共处理消费者诉求超2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00多万元。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市依托12315、12365、12331消费维权专线以及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共处理消费者诉求24.3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99.69万元。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受理投诉举报47件,为农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7万元。此外,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049件,解决2048件,结案率99.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8.81万元。
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合同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居前三位,分别占投诉总量的14.93%、10.35%、10.25%。从投诉商品和服务类别看,生活社会服务类、食品类和服装鞋帽类居前三位。
强化消费维权,提升消费产品质量。去年,我市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构建以风险防控为核心的食品监管体系,全年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4822批次,合格14629批次,不合格193批次,合格率98.70%。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7087批次,不合格148批次,合格率97.9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守住安全底线,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去年,全市共创建“明厨亮灶”1.51万家,公立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基本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餐饮环节创建“明厨亮灶”社会共治智慧监管平台获评全国首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政府类优秀案例(提名奖)。
强化智慧监管,保障网络消费安全。去年,全市共核查网络市场经营主体3.2万户,累计抽查网店510家,提炼转办监管线索百余条,立案查处涉网案件408起,罚没460.76万元。
“今年将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通过开展消费维权、强化安全监管、提升监管效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助力福州建成创新开放绿色幸福的现代化城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将重点加强网络交易商品抽检力度,积极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监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着力推进“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建成市级追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