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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农民春耕施用商品有机肥 500千克及以上可获补助

厦门网2019-04-04 16:47:38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 记者 林雯)我市已进入春耕时节,昨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吕参军在市政府“在线访谈”解读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时表示,今年施用商品有机肥可获得补助。

  吕参军说,我市今年加大力度鼓励施用商品有机肥,降低补助门槛,包括取消补助对象需连片种植30亩以上的要求;统一商品有机肥和生物有机肥的补助标准,当年度购买施用商品有机肥达到0.5吨及以上,每吨补助500元;增加商品有机肥示范片补助,一次性给予每个示范片建设补助2万元等。

  总体来看,我市优先发展农业农村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吕参军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优选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到区、镇(街)党政领导班子,进入市直、区直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同时大力选拔使用优秀基层干部,从镇(街)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中选拔镇(街)领导班子成员。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推动更多人才、土地、技术、管理等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在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主要是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并加快建立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带动效应,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缩小城乡服务差距,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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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尹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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