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福建频道消息(王礼林):国际在线福建频道8月16日从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2018年10月1日起福建高铁线两侧500米内将禁放风筝、气球、孔明灯、动力伞、飞行器(铁路运输企业工作用无人机除外)等空飘物和小型航空器。
据悉,2018年7月1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中的高速铁路是指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该规定中的高速铁路线路是指铁路钢轨道床和路基,包括线路、桥梁、隧道、边坡、侧沟、电力牵引供电、通信信号、其他排水设备、防护设备以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
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高速铁路设施设备、高速铁路标志、高速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向铁路监管机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以及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对维护高速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擅自铺设、架设各类跨越、穿越高速铁路线路的管线、缆线、渡槽等设施;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焚烧垃圾;抛掷可能影响行车瞭望或者设施设备安全的物品;抛掷影响高速铁路安全的弃土弃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高速铁路安全的行为。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将依已有规定,按规执行;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速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在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