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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旅游购物场所将进行星级评定

厦门日报2019-01-21 18:34:42

  本报讯(记者 吴君宁 通讯员 郭道圣)记者昨日从市旅游协会了解到,我市将从3月1日起,开展旅游购物场所星级评定工作。以后被确定为“厦门市旅游购物星级场所”的购物店才能被列入旅行社团队行程。据介绍,这是为了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购物场所依法诚信经营,推动我市旅游业诚信发展。    记者通过近日发布的“厦门市旅游购物场所星级评定方案”了解到,参与星级评定的旅游购物场所必须满足一系列前提条件与服务承诺,包括在厦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关证照、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经营场所内无包厢或讲解室、对公众开放、营业区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装有高清监控等。    市旅游协会将派出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旅游购物场所开展实地核查评定,确定相应星级。评定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的购物场所,将获颁证书牌匾并对外公布,被确定为“厦门市旅游购物星级场所”后,才可被列入旅行社团队行程。    评定完成后,我市将通过随查暗访、数据监控等方式,对已核定星级的购物场所实行动态管理,凡是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购物场所,将被撤销“星级场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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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尹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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