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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鼓励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发挥市民监督作用
2020-11-05 13:53:45来源:泉州网编辑:尹小兵责编:胡晓萌

交警部门鼓励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发挥市民监督作用

  网友举报车辆违停、逆向行驶,交警已核实查处。

  泉州网11月5日讯 (记者黄枫 通讯员庄小强 赵美缘 文/图)“车辆变道不打灯、路口加塞、逆行……”近日,泉州交警部门收到不少网友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进行核实查处。交警部门表示,鼓励市民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不让违法者逍遥法外,这样道路交通才会更加安全顺畅。

  10月30日,一名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号向泉州台商投资区交警举报称,在亚艺街与滨湖东路交叉口,闽C2607S号牌小车加塞行驶。交警从网友发来的视频中看到,当时这名网友的车辆行驶在左转车道即将左转,此时,一辆白色小车忽然从右侧车道压实线加塞到网友车辆的前方,险些酿成追尾事故。11月1日,又一名网友向台商区交警举报称,闽C190FG号牌小车逆向行驶影响其正常驾驶。当时网友开车行驶在右转车道,一辆白色面包车直接逆向行驶,非常危险。经核查,台商区交警确定上述两车分别存在实线变道、逆向行驶违法行为,已将相关交通违法信息录入处罚系统。

  近日,泉港交警接到网友举报,在泉港区通港路过溪红绿灯路口,车牌为闽C82531的货车违停,影响过往车辆的正常通行。另有网友举报,闽C12NG0小轿车占用非机动车道。泉港交警立即安排附近执勤民警前往查看。确认车辆违法事实后,交警部门将车辆违法信息录入交通违法系统,对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罚。

交警部门鼓励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发挥市民监督作用

  网友举报车辆违停、逆向行驶,交警已核实查处。

  日前,群众举报称,在德化县龙津路欢乐迪往西门车站弯道有车辆逆向行驶,十分危险。德化交警核查确认闽C313PH车辆逆向行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目前已将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处罚系统。

  记者从泉州交警支队获悉,为更好发挥市民监督作用,拓展执法覆盖面,减少违法整治盲区,督促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形成警民共建文明交通合力,营造全民管交通的浓厚氛围,市民可通过各个交警大队的微信公众号,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丰泽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创建丰泽交警“随手拍”有奖举报平台,实现“快举报、快查处、快回复”。平台试运行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接受举报时间为每日8:00至20:00。市民可对机动车违停、违法变道、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利用拍摄图片和视频的形式进行举报。除违法停车外,其他违法信息经核实后,将酌情给予举报人10-200元不等的奖励。

  交警提醒,交通事故与交通违法如影相随,一个错误的决定,一次冒险的违法,可能导致一个悲痛的结局,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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