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福建频道消息(陈洪亮):“截至今年9月,福州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 100%,医保扶贫综合保障政策惠及贫困人口99.76 万人次,全市精准扶贫叠加保险救助对象报销比例从2017年的89.44%提高到2020年的95.5%……”11月19日,福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和农村贫困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情况,以及落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主要成效和做法。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9680元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在会上通报表示,福州市将医疗保障扶贫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运用医保扶贫多重保障、梯次减负的政策,扎实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等各项制度有机衔接,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通报称,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从27000元降低至1936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同步降低至9680元(19360元的50%)。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参保资助、特殊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一次性定额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等多层次的医疗救助。2017年8月以来医疗救助人员达77.57万人次,医疗救助资金达32246.4万元。
农村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
福州市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对特殊门诊和住院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基础上进行叠加报销,即“第一道”救助,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叠加报销上限达到70%、80%、90%、95%;二是对农村贫困人口罹患34种大病和福州市确定3项重特大疾病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第一道”救助的基础上再对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予以救助,即“第二道”救助(大病专项救治待遇);三是对年度个人负担超过5000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费用,实行分档累进补助,梯次减轻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即“第三道”救助。享受三道补助待遇人次为1.52万人次,金额达903.04万元。此外福州还对贫困人员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个人缴费实行全额补助。
实行福州特色 落实商业补充保险保障
“实行‘福州特色’,落实商业补充保险保障待遇。”福州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020年9月,享受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人数已达10.56万人次,保险赔付金额累计1298.2万元。
此外,福州积极推进医保“村村通”,方便贫困人员就近看病。全市具备条件的2093家村卫生所也已实现“医保村村通”。
补助资金3316.3万 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2155户
会上,福州市城乡建设局通报称,2016—2020年,福州市累计实施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215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27户(于2017年在全省率先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低保户927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27户、贫困残疾人家庭127户、其他贫困户347户,且改造后的住房经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结构鉴定均为(A/B)级。累计拨付中央省市三级财政补助资金3316.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300.8万,省级补助1101.4万,市级补助914.1万。
此外,该市闽清县上报的“五明五亮”经验做法得到住建部的认可,并于2020年11月6日在国务院扶贫办官方微信公众号刊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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