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老外在福建   |    直观中国    |    融播报    |   福建好故事   |    特色产业    |   热点专题   |    舆情智库    
宁德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35件
2021-02-01 10:06:23来源:闽东日报编辑:尹小兵责编:胡晓萌

  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加大对违法广告责任者的执法办案力度,共立案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35件,罚没金额达144.69万元。

  在推进违法广告整治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创新监管理念,积极探索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两手抓”的监管方式,强化广告正确导向,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中心城区“违法广告随手拍”活动,发动广大群众随手拍摄宁德市中心城区存在瑕疵的公益广告、违法户外广告(含店堂广告)、违法互联网广告和非法集资广告。“违法广告随手拍”活动得到广大市民认可,成效初步显现,共收集有效线索26条,其中存在瑕疵的公益广告线索3条,涉嫌违法户外广告线索23条。

  其中,据群众提供的“随手拍”线索,当事人宁德某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和6月8日在宁德联信财富广场楼体正面发布商场促销活动户外广告,广告内容为:“宁德商场 五一壕派20亿消费券 4.15-5.5 高端家装就1站”和“宁德商场 10亿大利壕宠,尖货买一免一,周年宠粉节”。经确认,上述活动宣传内容为商场上海总部统一向全国发送,当事人将宣传内容中的活动主体改为宁德商场,极易误导消费者,且活动期间该商场总共派发的优惠券数额并未达到活动宣传的20亿元和10亿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同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依法处以罚款12000元。 □ 陈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