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老外在福建   |    直观中国    |    融播报    |   福建好故事   |    特色产业    |   热点专题   |    舆情智库    
宁德福鼎:“海上田园”代言“水上人家”致富
2021-02-05 10:44:43来源:福建日报编辑:尹小兵责编:胡晓萌

  2月2日,乘车从刚通车不久的福鼎沙埕湾跨海高速公路通过,坐落于大桥附近的海上田园综合体引人注目。只见周遭分布着一座座黄色的木屋,不少网箱渔排簇拥在一起,大桥、渔排、岛屿、红树林、民房等共同将这里编织成一幅富有情趣的“水上人家”景象。

  “这个项目与腰屿岛旅游开发、安仁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规划项目相融合,共同构成‘安仁海湾休闲圈’,未来有望成为佳阳乃至周边的网红打卡地。”福鼎市佳阳畲族乡党委书记何晨旭说。

  这个海上田园综合体规划用海面积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亿元,以木屋和深水塑胶网箱为主,地面用木地板、木桥连成一体,与周边优美的环境、开阔的视野形成整体。

  该综合体项目负责人卓招衡说,项目配有海上游客接待中心、海上高端民宿、游客餐厅、海上休闲观光广场、海陆浮桥、集散中心、酒店、游艇等旅游配套设施,将打造成福鼎首家集养殖、垂钓、住宿、采购于一体的海上休闲旅游综合体。

  福鼎地处沙埕湾区,海域面积14959.7平方公里,海岸线长432.7公里,共有大小岛屿81个,依山成湾,漫长的海岸线零落分布着许多大大小小、风景怡人的美丽渔村。“十三五”期间,福鼎共投入5亿元进行海上综合治理,在沙埕湾区的近433公里海岸线,共建成深水和塑胶渔排大网箱1万多口,“海上田园”风光初具规模。2019年,福鼎被福建省确定为十个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之一。

  1月18日,福鼎沙埕湾跨海高速公路通道正式建成通车,串联闽浙沿海,为沙埕湾区提速发展再添动力。乘势而上,福鼎市将目光投向渔业+旅游业的叠加效应,加强旅游规划,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因地制宜发展渔旅产业,确立宁德大湾区沙埕湾生态临港产业城市发展战略。

  “我们希望能深入挖掘环沙埕湾渔文化、茶文化、畲族文化、民俗文化、美食文化等内涵,做大休闲度假产业。”福鼎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当地已出台《环沙埕湾旅游规划》,力争将沙埕湾打造成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宁德市乡村振兴示范点、闽浙边界最具渔家风情的山海交融海湾旅游区。

  政府有规划,民间有响应。位于福鼎市沙埕港附近海面上的一座被称为“海上KTV”的海上民宿也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这是沙埕镇渔民郑顺利对渔排进行升级改造的成果。“这些房屋全部使用太阳能、电能,用于照明、供热,房屋设计成落地窗结构的星光房,晚上游客可以畅享星空美景。”郑顺利说,民宿周边设有聚餐区、KTV娱乐区、养殖区、垂钓区等,还可以体验帆船表演、快艇海上观光、海洋科普教育等。

  在海上休闲渔业旅游方面,除了海上民宿项目外,当地企业闽威实业将鲈鱼文化、商业和休闲旅游相结合,引进皮划艇、鱼餐厅、鱼米博物馆、轻钢别墅、渔排垂钓、海上露营等项目,多角度展示“中国鲈鱼之乡”的生态美。

  而在沿海渔村旅游方面,沙埕镇加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不断提升投资发展条件,推进渔村旅游业发展。目前,小白鹭、大白鹭、官城、黄岐、台峰等村落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和乡贤人才,利用当地特色资源,发展石头屋民宿、滨海度假村、渔村美食、风光摄影等项目,取得初步成效。

  海上民宿、渔村风情、渔旅文化……随着一个个项目的落地实施,一个新兴的渔旅产业逐步露出水面。“随着沙埕湾跨海公路通道工程、纵一线、沙埕湾生态产业园等项目的落地,旅游元素进一步丰富,‘十四五’期间沙埕湾区将成为一片新的发展热土。”福鼎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范陈春 通讯员 廖诗雄 王婷婷)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