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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严禁乱评比乱表彰
2021-05-10 10:30:06来源:福建日报编辑:陈洪亮责编:胡晓萌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省民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全省性社会组织对本组织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等是否存在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违规涉企收费、违规举办“一讲两坛三会”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消除违规隐患、纠正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严禁各全省性社会组织违规开展各类评比、评选、评奖等活动。对于经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要严格按照既定内容、范围、周期开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名称和周期,不得擅自扩大项目范围或擅自增设子项目。对于未列入保留范围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一律不得举办。

  全省性社会组织特别是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

  民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顶风违法违规开展活动的全省性社会组织,依法依规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收违法违规所得。对于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记者 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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