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老外在福建   |    直观中国    |    融播报    |   福建好故事   |    特色产业    |   热点专题   |    舆情智库    
福建省财政持续支持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利用
2021-07-13 12:38:27来源:福建日报编辑:韦菊责编:胡晓萌

  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高度重视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利用,专门设立专项资金,持续加大投入,特别是2019年以来,省以上财政共投入15.7亿元,支持各地以办好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为契机,深入推进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

  支持全省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地项目的维护修缮。到目前,全省有全国重点文物169处、省级文物941处、市(县、区)级文物5155处,世界文化遗产(含文化与自然遗产)4处。

  支持推进世界遗产大会“六个一批”和“一城七线”项目建设。推进福州市名城保护相关项目的提升、修复、完善,推动“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项目申遗工作。

  支持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对全省11家美术馆、82家公共图书馆、88家文化馆(站)、1084家乡镇文化站和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145家博物馆、28家纪念馆的基本运转和陈列布展给予补助,促进公共文化设施基础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均等化、便捷化、多样化、个性化水平。(记者 王永珍)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