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老外在福建   |    直观中国    |    融播报    |   福建好故事   |    特色产业    |   热点专题   |    舆情智库    
为何平潭向海多姿多彩?
2021-07-30 10:14:17来源:福建日报编辑:陈丽霞责编:胡晓萌

为何平潭向海多姿多彩?_fororder_图片

坛南湾 本报通讯员 念望舒 林映树 摄

  距今1亿多年前,古太平洋向西侧的大陆俯冲。地壳运动,海底抬升,滚烫的岩浆或侵入地底,或喷出地表,形成大面积的花岗岩和喷出岩,沉积岩经海蚀、风蚀,形成了大大小小星罗棋布的岛屿。

  “波涛浩渺中,岛屿生顷刻。”东南海域,一个极为关键的位置,广袤的东海环绕着,众多的岛礁点缀其间,犹如珠生于海,串珠成链,主岛若麒麟腾飞,欲越海峡。

  一座美丽的岛屿向海而生。这里是平潭。

  126个岛屿、702个岩礁,“千礁百岛”孕育了壮观的海蚀地貌、细腻的金色沙滩,赢得“海蚀地貌甲天下,海滨沙滩冠九州”的美称。

  生活在东南沿海一带的百越族群,或许有一部分从平潭出发,在6000多年前,横渡海峡,抵达台湾,甚至向更广阔的南太平洋扩散,形成了南岛语族。

  尘封多年的遗迹揭开了历史面纱。在平潭,考古学家们相继挖掘出壳丘头、东花丘、榕山、龟山等遗址,发现史前文化向岛屿扩散的迹象和趋势。

  打制石器、磨光石斧、石骨镞……距今6500年至5500年的壳丘头遗址,是福建沿海年代最早的新石器时代遗址,正处于南岛语族离开大陆向海洋迁徙的历史时期。

  令人惊喜却也意料之中的是,平潭、台湾两座岛屿在文化遗址上有着共同的风格,台湾称为大坌坑文化,平潭称为壳丘头文化。

  毗邻海岛的黄金水道迎来送往,见证着一艘又一艘海船从平潭出发,驶向台湾、东北亚、东南亚、印度、非洲、欧洲、美洲。这里是“海上丝路”的“起锚地”,牛山灯塔是“海上丝路”的“守护神”,台湾是平潭“海上丝路”的“中转站”。

  海的儿女,自古勇敢。凭借“以海为田、以舟为车”的海洋民族生活方式,驶向深蓝,向海致远。

  “钟门三镇,街衢初成。”平潭有史记载的船渡可追溯至唐朝。一些地势平缓的澳口便是运输马匹出入、传送给养物品的要处,俗称码头。古称平潭钟门为“真海表名区也”。

  明成化以后,海禁松弛,平潭岛民陆续渡海潜回家园,恢复小规模的海上运输;清时,戚继光将军荡平倭寇,平潭海上运输空前发展。

  很快,靠着“一把榔头打天下”的冲劲和“一柄橹桨下大洋”的勇气,书写“岚商闯四海,勇为弄潮儿”的光辉岁月。

  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平潭人凭借其丰富经验,迅速占领国内隧道工程市场,国内许多隧道由平潭人建设,成就了“隧道之乡”;发展海运更是当仁不让,从木帆船到钢质船,从经营沿海航线到港澳台、近洋和环球航线的发展历程,逐步走向世界航运行列,成就了“海运之乡”。

  大海还给予这座海岛无限的馈赠。有巨石孤立海中,如一座孤舟上两个张开的船帆,被称为“半洋石帆”;海流携带的泥沙等碎屑物质最终“尘埃落定”,成就金色沙滩;遍地可见的岩石成为当地建筑材料,建起鳞次栉比的石头厝;春夏之交,单细胞生物夜光藻和一类微小的节肢动物海萤获得了大量增殖的机会,形成“蓝眼泪”奇观……

  沉睡的资源,等来了“千年一遇”的发展良机。从成立全国唯一的对台综合实验区,到设立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再到吸引世界目光的国际旅游岛……平潭,这一座极致风景之岛得到特别的眷顾。

  平潭浪涌,蹈机握杼,大有可为。从福建第一座真正的跨海大桥,再到世界“超级工程”平潭海峡公铁大桥,让一座孤岛到连接内陆,进而四通八达;“海峡号”“丽娜轮”“台北快轮”承载着中华儿女的团圆梦,连接两岸,走向世界……

  “平潭综合实验区是闽台合作的窗口,也是国家对外开放的窗口。”带着期待、带着使命,这座麒麟宝岛坚定不移地以打造“一岛两窗三区”和建设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为目标,在改革开放浪潮中扬帆前行。

  青山挡不住,毕竟东流去。这一湾浅浅的海峡,见证着数千年历史,等待着再次的团圆。(记者 林霞 王凤山)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