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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出台幸福河湖评定管理办法
2021-12-28 14:43:0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洪亮责编:胡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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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的母亲河——木兰溪

  国际在线福建频道消息:日前,莆田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委托河海大学联合制定了《莆田市幸福河湖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莆田市幸福河湖评分标准(试行)》,并自2021年12月27日起施行。

  当前,莆田市以木兰溪治理为引领,已向着实现全流域安全、生态综合治理的目标迈进,书写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样本。12月20日,莆田市委书记、市河长付朝阳参加“河长日”活动时表示,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系统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水文化、水经济,擦亮生态底色;要把准方向、系统推进、久久为功,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河、智慧河、幸福河。

  《莆田市幸福河湖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幸福河湖”为“持久安全、资源优配、健康生态、环境宜居、文化先进、绿色富民、管理智慧”的河湖。莆田市幸福河湖的申报、评定、管理和监督工作由莆田市河长办负责组织领导,莆田市水利局牵头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参与。

  幸福河湖评定对象包括河流(河段)、湖泊和水库。河流(河段)为有连续或连片水面的河流(河段),湖泊应为列入湖泊(水库)名录的水域。申报幸福河湖的基本条件包括,年度内未发生典型涉水违法事件、重大安全事故、水利设施重大水毁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况;河湖管理范围内不存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阻碍行洪、排涝的障碍物等情况;沿河不存在生活垃圾、污水直排现象,入河排污口和取水口设置合法、规范;实现“六清六化六方”;水质符合水功能区划的要求。上述五项基本条件缺一不可。申报采取自下而上、择优上报方式,由县区(管委会)水利局负责择优推荐申报市级幸福河湖。

  被评定为市级幸福河湖的,市级给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河湖环境整治、水质改善或湿地建设、河湖周边便民设施建设、警示标识建设及水文化展示设施建设等。奖励项目由莆田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河长办负责组织实施。被评定为市级幸福河湖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河湖、样板河湖等创建项目。

  《莆田市幸福河湖评分标准》本着“全面系统、注重实效、彰显特色”的原则开展评分。全面系统方面,评分内容涵盖河湖持久安全、资源优配、健康生态、环境宜居、文化先进、绿色富民、管理智慧等,充分发挥河湖功能。彰显特色方面,评分指标有所侧重,突出地域特色,重点维护河湖安全、健康生态,弘扬河湖文化精神,充分彰显河湖特色底蕴。注重实效方面,评分导向强调建管并重,注重区域河湖面貌的切实改善或提升,着重体现人民幸福感,充分展现河湖建管成效。(文/图 陈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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