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老外在福建   |    直观中国    |    融播报    |   福建好故事   |    特色产业    |   热点专题   |    舆情智库    
福建三明:一个小山村的“数字生活”
2022-04-01 10:48:58来源:福建日报编辑:陈洪亮责编:胡晓萌

福建三明:一个小山村的“数字生活”_fororder_ee68c924-f843-4a21-9df0-9946d4fb7ebb

实施“数字茶园工程”,通过大数据、智能终端等技术,实现对土壤检测、品种管理、产品可追溯的全程监控、溯源和科学管理

福建三明:一个小山村的“数字生活”_fororder_1854bae2-f49e-4e92-8868-f7c1cc85302c

网络直播带货,让村里的农特产品通过“云销售”走出大山

福建三明:一个小山村的“数字生活”_fororder_f86e88d2-ec22-4bcc-bf6a-312c5106d64b

新农保、新农合等业务实现在线远程办理

福建三明:一个小山村的“数字生活”_fororder_63f3f67a-e360-4e65-8013-356971c92567

田间设有高清摄像头,让远在城里的认养人实时了解田间管理和果蔬生长情况

福建三明:一个小山村的“数字生活”_fororder_43d60758-a100-4233-815b-8f1cb5ce2ef7

建立智慧远程医疗系统,村民寻医问药不用出远门

福建三明:一个小山村的“数字生活”_fororder_8a3bdbb0-2153-4db3-9e7a-4e8c814654c9

开通5G基站,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福建三明:一个小山村的“数字生活”_fororder_5cb86345-5fe8-4497-a083-a2ae4576246e

打造儿童乐园和水上乐园,发展“互联网+旅游”

  阳春时节,草长莺飞,大田县吴山镇阳春村恰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这个闽中地区的小山村,曾因为“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跨国追索案,而备受海内外关注。如今,又因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打响“数字阳春”品牌,成为乡村振兴的“明星村”。

  阳春村人口2061人,曾经是远近闻名的贫困村。2019年9月,林乐坚从福建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总队长、警务技术二级总监的岗位退休,通过“人才回引”模式,回到村里担任党支部书记。在林乐坚的带领下,村里以“产业数字化”发展为主线,对接争取项目56个,筹集资金3000多万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开启了乡村治理向现代化、智能化转变。

  村部升级为“数字中心”。引进行政便民一体机、远程医疗、人像采集分析等智能设施,为村民提供数字化服务。管理人员通过“数字阳春”平台可视化一张图,可随时了解村里的人、事、物、情等实时信息,有效提高了村级应急指挥调度效率。

  “数字乡村”建设,为乡村治理装上了“智慧大脑”。阳春村辖7个自然村,村庄分散。村里安装了16个“村村通”IP无线应急广播智慧音箱,布设230个高清摄像头,安装智能烟感设备18个。这些设备在森林防火、疫情防控宣传以及平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9月,大田县入选国家级数字乡村试点县。阳春村以此为契机,重点构建数字乡村“1+N”数字信息化场景应用,聚焦“基层数字治理+乡村便民服务+生态茶产业”三大领域,构建点面结合的数字乡村示范应用,激发农村信息消费。

  如何让村里的农业资源“活”起来?通过“互联网+农业”的思路,探索“认养农业”模式,将闲置农地、散养家禽、生态茶园等进行流转。

  村里共有200多亩土地,以每亩1500元一年的价格让城里人认养。村民代种的原生态蔬菜、瓜果,成熟采摘后通过快递送达,让认养人第一时间感受到来自大山的“鲜味”。“认养农业”带动61户村民在家门口就业,户均增收1.6万元。

  阳春村民俗活动丰富,有多处历史文化古迹,其中圣泉岩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村里成立了两家旅游公司,发展文旅康养研学等,探索“旅游产业数字化”,线上接单,线下带团,旅游产业年收入近60万元。(记者 林辉 通讯员 郑宗栖 王英德 林生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