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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体育类校外培训迎来强监管时代
2022-05-16 10:45:14来源:福建日报编辑:陈洪亮责编:胡晓萌

  “十三五”期间,福建省体育教育与培训行业总产出年均增长55.8%,增加值年均增长57.2%——这片蓝海潜力无穷。

  但,在行业爆发式发展的背后,课程无体系、师资不专业、监管主体不清、缺乏办学引导等问题相继出现。

  日前,我省印发《福建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组织机构、培训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内容等方面,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也从准入审批登记、资金收费监管等层面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作了相关约束。

  规范市场

  在福建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教授翁飚看来,近年来政府部门对青少年体质健康状况及学校体育越来越重视,加上“双减”政策落地、体育中考分值占比逐渐加大、体育高考接踵而至等趋势的影响,体育类校外培训市场站上“风口”,资本趋之若鹜,行业“野蛮生长”之下,体育培训乱象时有出现。

  “《指导意见》是针对青少年体育培训行业诸多问题的现实回应,直指热市场中的痛点。”集美大学体育学院教授郑志强用“恰逢其时”来形容它的出台。他说:“对体育类校外机构管理人员资质、培训场所、面积和资金监管等都提出明确要求,这有助于治理行业内的诸多乱象,维护市场秩序和企业形象,助推我省整个体育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盛羽国际创始人邱波辉认为,加强行业监管有利于改变目前体育培训机构和消费者、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他说:“体育培训机构应该将《指导意见》作为突破口,不断完善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形成更强大的内生竞争力。”

  提高门槛

  如何规范青少年体育教育培训行业的发展,避免行业无序扩张,让下一代更科学、更安全地强健体魄?《指导意见》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提高准入门槛,约束资本投机“摸鱼”。

  《指导意见》对培训机构执教人员的资质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规定“具有相应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

  这成为郑志强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培训机构师资良莠不齐是引发纠纷的关键根源,现在有了明确的规定,将提升整个市场的服务水平。”他说。

  《指导意见》规定,单次向学员收取课程费用的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郑志强认为,这是对部分健身场馆大额收费后“跑路”现象的一种纠偏,“既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有利于那些正当开展青少年体育培训的企业健康发展”。

  开办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培训场地面积不少于开办场所面积的2/3;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一般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应至少配有2名教学人员……

  这些硬性条件的变化,一定程度上将发挥“筛子”的功能,将那些资质不足的人员或机构拒之门外。

  邱波辉说:“《指导意见》中的一条条具体要求,让体育类校外培训市场在监督管理上有章可循。”

  积极应对

  省体育局青少处处长张名烽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提供了一次全面梳理我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契机。根据规定,此前已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按本准入要求,重新审批登记。这实际上也为培训机构的审核提供了缓冲期。

  张名烽说:“在缓冲期内,这些存量机构应该按照明确的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并向体育部门提出审查申请。体育部门按照行业标准,提出审核意见。”

  随着体育培训市场的不断发展,培训项目越来越多样,项目之间在软、硬件上均存在较大差异。对此,张名烽表示,各地市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出台更加完善的细则。

  可以肯定的是,《指导意见》吹皱一池春水,必将重塑我省体育培训行业。业内人士指出,在规范化发展成为必然趋势的前提下,从业者应该认真、积极地拥抱新政。

  翁飚认为,对于符合条件的机构,“高门槛、严规范”的监管其实可以转化为发展的动力,机构应朝着精细化、高质化、集约化、高效化的方向努力。暂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则更应抓住契机,抓紧整改。

  规范市场主体、净化市场环境,《指导意见》迈出了第一步。郑志强说,制定政策当然很重要,但政策的落地、执行以及未来可能的细化和修订更值得关注。(记者 肖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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