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老外在福建   |    直观中国    |    融播报    |   福建好故事   |    特色产业    |   热点专题   |    舆情智库    
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验收
2022-06-16 10:34:05来源:福建日报编辑:尹小兵责编:胡晓萌

  14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验收组通过对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验收。该中心是继泉州、宁德后,在福建省布局建设的第3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也是全国第11家面向全省域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中心。

  近年来,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在全国率先探索建设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体系,持续扩大全省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覆盖范围,推动构建体系健全、覆盖全面、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新体系。我省现已拥有国家批准建设的中国(福建)、中国(泉州)、中国(宁德)3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及中国厦门(厨卫)、中国晋江(鞋服和食品)2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福建省创新主体营造更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该中心致力于建设集专利快速审查、专利巡回口审、专利快速维权、建立协同保护机制、提升产业竞争力、专业人才队伍培养等6大核心职能于一体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功能性平台,有效破解现阶段存在的技术创新对产业发展促进作用有待加强、技术创新成果产权化能力有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成本高及维权意识欠缺等问题,有力推动我省机械装备和电子信息产业全面转型升级,加快构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

  验收组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宣传和培训教育、合理设置专利预审岗位、细化审理庭环境建设、强化服务市场主体过程保密、加大申请主体备案宣传力度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要通过部门协调、业务融合推动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工作开展,实现知识产权一站式的综合服务,推动形成福建全省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充分利用福建区位优势,汇聚有利资源,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更好地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林智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