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联合签署并印发《关于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林业碳汇赔偿机制适用的犯罪行为、适用流程,打破部门职责局限,摒弃就案论案、零敲碎打思维定式,融合各部门力量,助推林业碳汇赔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2022年10月初至11月底,陈某超出许可范围将伐区内未购买审批的福建柏一并采伐,并运到其经营的加工场出售。经鉴定,该山场被采伐的福建柏共有304株,蓄积量55.6784立方米。陈某到案后,经仙游县检察院释法说理,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自愿认罪认罚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然而,传统的生态修复模式,如补种复绿更多的是实现有形修复,不足以补偿受损生态系统的全部价值。
“我们因案施策,探索尝试碳汇生态赔偿制度,以犯罪嫌疑人自愿认购林业碳汇方式替代传统生态复绿管护的做法。”仙游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为了对固碳损失等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有更科学合理的价值量化,仙游县检察院邀请专家进行评估,确认该案被伐林木地块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为人民币23333.01元。今年6月1日,在检察机关引导下,陈某签订林业碳汇采购与核销服务协议,自愿委托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代为购买林业碳汇441吨(合计费用23373元)并予以注销,弥补其行为造成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
机制源于司法实践。莆田地处东南沿海,山海资源得天独厚,河流水系纵横密布,全市森林覆盖率超过60%,是国家森林城市。为更好守护住莆田荔林水乡风貌,呵护好这里的一草一木,莆田市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为基础,通过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组织工作专班、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组建专业办案团队等方式,将“检察+碳汇”生态检察机制引入司法实践,对受损的生态以认购碳汇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莆田市检察机关还引入“外脑”,通过邀请林业专家、聘请鉴定机构,解决碳汇损失如何计算的专业问题,确保“碳汇修复”从理念走入实践。今年以来,该院先后探索办理公益诉讼碳汇补偿案件3件,案件当事人认购碳汇1278吨,支付碳汇资金6万余元,用于种植碳汇林和基地建设。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立足强化司法护航生态效用,大胆进行生态修复理念的探索和创新,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实现“双碳”目标、服务保障绿色莆田现代化建设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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