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老外在福建   |    直观中国    |    融播报    |   福建好故事   |    特色产业    |   热点专题 
2024年惠女文化节启动
2024-06-14 11:18:2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姚鹿责编:尹小兵

  九州诗友聚惠安,“惠女精神”续华章。6月13日下午,2024年惠女文化节暨惠安诗会名家名刊惠安行采风活动在惠安县小岞美术馆正式启动。

  本次活动以“笠境浪歌 诗语惠安”为主题,由中国诗歌学会、《十月》杂志社、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泉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惠安县委、惠安县人民政府、崇武古城活化利用工程项目指挥部、惠女精神传习地建设工程指挥部和小岞镇生活艺术岛指挥部等单位主办,福建省作家协会、泉州市作家协会、惠安县委宣传部、惠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小岞镇及县直相关单位承办。

2024年惠女文化节启动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40614092454

活动现场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国家非遗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白庚胜表示,惠安这片古老而又充满活力的土地,不仅以其独特的“惠女精神”闻名遐迩,更是一片孕育丰富文学创作灵感的沃土。惠女,以其勤劳、坚韧、智慧的形象,早已成为中华民族女性精神的象征之一,她们的生活故事和情感世界,为无数文人墨客提供了不竭的创作源泉。惠安诗会的举办,搭建了一个交流思想、碰撞灵感的平台,让来自五湖四海的诗人、作家能够在此共享文学之美,共谋文学发展之未来。此次文化活动不仅是对惠女文化的传承和探索,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次深情致敬,更是对惠安乃至中国东南沿海文化软实力的有力提升。

2024年惠女文化节启动_fororder_白庚胜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国家非遗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白庚胜致辞

  福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勇表示,福建具有山海画廊、人间福地的美誉,既保有中原文化的厚重博大,又传承闽越文化的古朴风韵,还浸染海洋文化的绚丽斑斓。福建诗文创作,出现了大量诗文名家,在中国文学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惠安诗群、闽东诗群、三明诗群等福建诗人为“闽派诗歌”提供了丰富的文本实践。此次活动对进一步擦亮“闽派诗歌”特色文化品牌、推进福建文艺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莅会的诗人朋友们在福建多走走、多看看,感受独特的历史风貌和风土人情,希望借你们的生花妙笔,宣传展示福建,为福建、为惠安留下熠熠生辉的华彩诗章。

2024年惠女文化节启动_fororder_陈勇

福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勇致辞

  惠安县委书记王春雷表示,惠安一城三山半面海,卷有山海诗有情,这里是一座非遗荟萃的千年古城、满目皆画的滨海小城、拼搏争先的奋斗之城。这里有行走的最美风景——惠女服饰,孕育了勤劳踏实、战天斗地、爱拼敢赢的“惠女精神”,这里是世界石雕之都、中国建筑之乡、全国百强县……旖旎的风光、厚重的历史、拼搏的故事是惠安的注脚,也是无数文人墨客、诗人名家的创作源泉。此次活动旨在通过一场诗歌的盛会、一次诗情的绽放,让大家亲身感受奇而不俗、艳而有韵的惠女文化,欣赏半城青山、半城碧海的惠安风光,品味百转千回、韵味独特的惠安故事。衷心希望各位诗人名家能够在惠安收获美好、收获惊喜、收获得意的诗作,也以这种方式记录惠安、点赞惠安、传播惠安,让更多人知道惠安、认识惠安、爱上惠安,让惠安在艺术共振中更加“有声有色”!

2024年惠女文化节启动_fororder_王春雷

惠安县委书记王春雷致辞

  活动现场,中国诗歌学会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山,福建省文联主席陆开锦分别为惠安授牌“惠女精神诗歌创作实践地”“惠女精神文学创作实践地”;中国诗歌学会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山宣布“我为惠安写首诗”全国征文大赛正式启动。现场还以视频形式致谢惠女文化传播者并举行了赠书仪式。

  据了解,2024年惠女文化节策划推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项目,主要分为十大系列活动,活动时间贯穿全年,包括“惠女精神·传承有我”系列活动、“英雄古城·崇武有约”系列活动、惠安女服饰设计大赛、“我为惠安写首诗”征文大赛、“最美海岸 风情惠安”推介活动、“惠女秀风采 匠心承非遗”旅游线路推广、“行走惠安 邂逅惠女”主题活动、“传承闽台非遗 展现惠女风情”海峡两岸非遗项目体验周、“世纪惠安女”系列主题展、《惠女精神的时代传承》学术研讨汇编等。(文/图 陈姝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